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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团结与社会主义民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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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28
第5版()
专栏:

安定团结与社会主义民主
卢之超
现在全国上下正在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现代化建设是艰巨的任务,实现它当然要有许多重要条件,而安定团结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但是,实现现代化所需要的安定团结,不是一种随便什么样的政治稳定状态,不是暂时的安定与表面的团结。它所需要的是长时期的和巩固的安定团结,是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从而也就消灭了产生分裂和动乱的阶级根源,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提供了可能性。不过这并不等于自然而然地可以出现这种局面。只有建立在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础之上,才能发展并且巩固我们所需要的安定团结,出现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所以,我们必须把维护安定团结的问题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统一起来考察。
社会主义民主问题,首先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制度的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或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首先,从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实质来说,社会主义民主意味着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保卫社会主义,保护人民的利益;其次,在人民内部,在国家的各级政权组织和其他组织中,社会主义民主意味着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因为只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人民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建设自己的国家,并且防止人民的权利遭受少数人的侵犯,防止有人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所以,社会主义民主问题,是全体人民是否有权管理国家和如何组织起来管理国家的问题,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当然不可能有真正巩固的安定团结。试想,如果全体人民不能充分有效地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如果人民不能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行使自己的权力,那将是什么情况呢?那样,或者是少数人的独断专行,或者是普遍的无政府状态,两者都同样会使我们陷入分裂和动乱。因此,社会主义民主与安定团结,两者是一致的,是互相促进的,而不是互相妨碍的。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是发展和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必要条件,而且应当是这种政治局面中必不可少的生动活泼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和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主传统非常缺乏。资产阶级民主根本不适合我们今天的需要,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即使这种民主,在中国也从来没有实现过。中国人民几千年来领略的是封建统治的滋味,很少知道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为何物。解放以前,除了我们党领导的根据地以外,哪里有什么民主?因此,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不能不面对着这种沉重的历史负担,不能不在缺乏民主传统的基地上建立崭新的社会主义民主。当然,我们党从成立的时候起,就一贯强调依靠人民群众,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无论在党的建设、军队的建设和根据地的建设上,我们都有很好的民主传统。建国初期,我们又比较彻底地完成了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开始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设。可惜的是,后来没有能够按照我们党一贯提倡的群众路线把这一建设坚持下去。随着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现代迷信盛行,就越来越忽视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在理论上则往往把人民的民主要求说成是资产阶级的东西。这种情况不能不给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带来许多困难。
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能有巩固的安定团结,其最生动的证明就是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所造成的分裂和动乱。人们都还记得,那个时候,到处大字报,全国大串连,派性组织林立,又是夺权又是武斗,一切都是在“大民主”的口号下进行的。它给予人们一种错觉,似乎是民主带来了混乱。但是只要稍微作一点科学的分析就可以看出,这根本不是什么民主。林彪、“四人帮”所以能在这十年中造成如此惨重的破坏和动乱,恰恰是由于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取消了最起码的民主。党和国家的一切民主制度和正常的民主机构、民主程序都被取消了,党章和宪法形同废纸,关系九亿多人民的大事只凭少数人说了算,人民的各种民主权利和起码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什么民主都没有了,剩下的就只是它的对立物,即少数人的独断专行和泛滥全国的无政府状态。这种情况,使我们的广大党员和全体人民失去了维护安定团结的任何手段。如果人民还有一定程度的表达自己意志和决定国家事务的权力,林彪、“四人帮”能够造成如此长期、如此严重的破坏和动乱吗?
粉碎“四人帮”之后,恢复安定团结局面正是从恢复民主开始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加强民主,健全法制,从而形成和发展了安定团结,开始出现了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应当看到,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党和国家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五届政协二次会议,不仅会议本身生动活泼、发扬民主,而且都着重讨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问题。我国已经新制定了七个法律,并且在一些基层单位开始了民主选举领导人的工作。总之,这方面取得的成绩是很大的。在人民自由地发表意见方面,在国家的民主生活方面,我们恢复和发扬建国以来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超过了建国以来的任何时期,这说明我们正在吸取由于忽视民主而造成多年动乱的教训,在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道路上前进。
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已取得的成就,更不能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还要清醒地看到,今天还有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因素。除了经济方面的困难和原因之外,“四人帮”在组织上和思想上的残余还存在,对他们的能量不能低估,低估了就要犯错误;派性分子还存在;还有新生的打砸抢分子,各种流氓集团、刑事犯罪分子,同国外敌对势力勾结进行地下活动的分子,公然反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所谓“民主派”,破坏社会秩序的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分子。所有这些,都是违反和损害社会主义民主的,都是妨碍和破坏安定团结的,必须进行教育,进行斗争。
有一些同志,看不到加强民主对巩固安定团结的重要性,很不习惯于议论风生、生动活泼的局面,十分爱好鸦雀无声、万马齐喑的状态,以为那才是安定团结。他们对于群众中的问题,对于群众的议论和不满,不是采取同群众协商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去解决;总喜欢独断专行,采取压制的办法去解决。这样的同志所领导的地区和单位,不可能有真正的安定团结。因为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往往还会激化矛盾,造成动乱。
有人把无政府主义看成是同民主差不多的东西,或者认为它是民主过了头,是一种“过分的民主”。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其实,无政府主义不仅同民主毫不相干,而且是同民主完全对立的,是同民主水火不相容的。从组织原则上说,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无政府主义只不过是要求极端自由的个人主义。任何无政府状态都是破坏社会主义民主的。在“四人帮”横行时,无政府主义是他们用以破坏社会主义民主的工具;在今天,它仍然是“四人帮”反民主的思想流毒的一种表现。正是由于它首先破坏了民主制度和民主秩序,所以它必然妨害安定团结。目前,有少数人不顾法律、不守纪律,闹无政府主义,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当然,正如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一样,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长期的艰苦的努力。一方面,加强民主要以维护安定团结为前提,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因为没有安定团结,一切都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不能把安定团结设想为一个无矛盾的静止状态,而应当看到它是一个在民主地解决各种矛盾中不断发展和巩固的生动活泼的过程。
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是一个早上就能实现的事,需要全国人民几十年时间的努力奋斗。这是每个小孩子都能了解的常识。但是在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看到这种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民主不象经济建设那样要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似乎各种不民主的现象一下子就可以消失。还有一些人看到在建设民主的过程中出现一些复杂的情况,看到极少数人利用这个进程进行破坏活动,就大惊小怪起来。这些看法都是不正确的。以前我们常常忽视政治等上层建筑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以为可以不顾客观规律,随心所欲地决定或改变上层建筑,这种违反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多年来使我们吃了很大的苦头。现在我们观察社会主义民主与安定团结问题,一定要吸取这方面的教训。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前面所说的那些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还不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还在刚刚建设,不少干部和群众还缺乏民主生活的习惯和有关社会主义民主的常识,这些问题显然不是一天可以解决的。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宗教信仰等自由。但这些自由是有其条件和界限的,不是无条件的。任何人在享受这些自由的时候,不能妨碍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自由。这些条件需要各种具体的、专门的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下来,而且需要广大的干部群众都能够熟悉它,习惯于按照它办事。这就需要有一个实践的过程。这种情况说明,充分实现民主同实现现代化一样,不可能是短时期的、一帆风顺的事情,其间必然要出现各种复杂的情况需要妥善处理,需要长期的实践和积累经验,也会遇到阻力和少数人的破坏活动。但是这一切都不值得大惊小怪,遇到和解决这些问题正是现代化和民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经济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丝毫不能动摇我们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方针一样,在加强民主的实践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丝毫不能动摇我们坚定不移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方针。只有这样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我们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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