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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卫生所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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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0
第3版()
专栏:

  第四卫生所成立
【本报讯】本市公共卫生局根据一九五○年计划,拟逐步实现每区设置一个卫生所。城区新行政区划分后,现已于城内第四区新设卫生所一处,定名为第四卫生所,所址在大后仓四号。原有之第四卫生所,拟改名为第五卫生所,办理第五区卫生工作,所址仍暂设在第三区东石灰桥,一俟于第五区内觅得相当地址后,再行迁移。
(市府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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