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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当防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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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29
第5版()
专栏:法律知识

什么是正当防卫?
按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例如,某甲持刀行凶,某乙见义勇为,与甲搏斗,在搏斗中将甲杀死;妇女张某,为免遭强奸犯的糟踏,而重伤强奸犯的身体等等。上述某乙和张某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行为,他们虽然造成了侵害者的死亡和伤害,但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只有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例如,被依法逮捕的人,不能借口人身自由被侵犯而拒捕等等。
第二,只有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例如,对于正在扭门撬锁的盗窃犯;对于正在拦路抢劫的抢劫犯等,都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第三,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实行。因为,只有对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
第四,防卫不应该超过必要限度。所谓必要限度,就是说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应该大体相适应。例如,重伤侵害者的身体就可以达到防卫目的的话,就不应该把侵害者打死,否则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按照刑法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阴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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