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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法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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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29
第8版()
专栏:

“精神法庭”
奋若
看了人民子弟兵奋力破冰救起中学生鲍文利的消息,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以说是既高兴又忧虑。
高兴的是,我们人民子弟兵保持了光荣的传统,不愧是人民的骨肉子弟;我们的老工人,历经风霜,仍然保持了工人阶级的本色。他们见义勇为,舍身救人的精神,是由此而来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四化之所以有希望,靠这种精神,中国能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也靠这种精神。
忧虑的是,我们也竟有这样的人,当战士奔向出事地点救人时,他们不仅见死不救,而且还冷嘲热讽:“大兵,快跑啊,立功的时候到啦!”……老工人破冰划船赶去营救,也有人轻蔑地喊:“这些人想入党啦!”
我不在出事的现场,但是可以想象出一幅丑恶的画图:几个流里流气的小伙子,挤眉弄眼,指手划脚,脸上一副“天下老子第一”、“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的桀傲神色,为自己口中能喷出这种流言而欣然自得!也可以想象出,同样是这些人,很可能在另一个场合,手里拿着凶器,嘴里喊着“哥们”、“妞儿”的种种丑态。
现在正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对那些行凶、抢劫、扒窃……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大快人心,起着维护实现四化的社会秩序的作用。但是,我也想,对于这种灵魂上的犯罪,怎么办呢?法律上没有一条管得住啊!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组织广泛的“精神法庭”。这个“法庭”,是无形的,这就是我们的社会舆论。对这些丑恶、卑下的灵魂,要进行严厉的精神审判和无情的判决,要使它们在光天化日下,稠人广众之中,丝毫也没有立足之地。
这个法庭的“审判者”就是广大群众,他们的判决是义正辞严的指责,不容上诉,立即生效。这样的人民“审判员”应当说是为数众多的。但需要发动他们起来,敢于对这些丑恶灵魂施行鞭笞。这就得先来扫除“明哲保身”、远祸近利的毒雾。李双双的形象,始终刻印在我的脑子里,我喜爱她勇于干预生活。愿现在的李双双更多一些。
自然,这种“精神法庭”和精神判决的目的,还是为了从心灵上、精神上拯救这些被林彪、“四人帮”毒害了的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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