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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县八区区委赵锡亚非法阻挠离婚拷打妇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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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0
第4版()
专栏:

  武安县八区区委赵锡亚非法阻挠离婚拷打妇女
河北省武安县八区区委会副宣传委员赵锡亚(亦系该区中共区委委员),非法阻止妇女离婚,并擅自拷打妇女,严重违犯人民政府与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和婚姻自由的政策法令。
刘专英,年二十岁,是武安十一区土岭村人。她六岁即当了童养媳。因受婆家虐待,于一九四八年经区政府批准和她男人解除婚约。当时赵锡亚在该区工作,未经刘专英本人同意,硬给她做媒,介绍她与自己堂弟赵廷弟结婚。婚后因为赵廷弟母亲与赵米贵通奸被刘专英发觉,因而他们怀恨在心,经常给刘专英气受。赵廷弟因受母亲挑拨,夫妇关系也日渐恶化。刘专英因无法忍受婆婆与丈夫的虐待,在去年曾两次到区政府呈请离婚,但均被赵廷弟与他母亲拦阻。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刘专英又去区政府请求离婚。这时赵锡亚正在家(十一区南庄村)养病。他知道后,即派人从半路将刘专英拉回。赵廷弟母亲曾托赵锡亚阻止她离婚,对他说:“你是个区干部,就不敢给个娘们斗?连这事也办不了?”当日半夜,赵锡亚便协同同族赵西梅、赵廷有,村干赵西年闯进刘专英屋内,逼问刘专英要离婚是谁挑拨的,并企图以威胁方式阻止刘专英离婚。刘专英说:“政府规定婚姻自主,我有权利提出离婚,你挡的住吗?”当时赵锡亚即强迫刘专英穿上衣裳,拉到北屋去审问。他令赵西年、赵西梅,将刘专英捆在板凳上,把大腿与板凳捆在一起,向腿下垫砖。并在背手底下还垫砖一块。同时,赵廷弟还打着刘专英说:“我叫你给我离婚!”经过一个钟头后,刘专英疼得昏过去了。第二天刘专英两腿已不能走路,便爬着去找村长诉苦;但又被赵廷弟及其婆婆拉回,并不让出门。第三天上午,刘专英趁家里无人,拄着棍子逃到土岭村娘家,同伯父一起向区政府告发。赵锡亚企图掩饰自己的罪恶,曾两次向区政府去信歪曲事实。该区区长郭士兴错误地认为干部犯法应从轻处理,只草率的问了一下,即将赵锡亚等凶犯放走。后经县委发觉,才将赵锡亚送交法院扣押法办。
武安县人民法院现已判处赵锡亚半年有期徒刑;赵米贵等五人则分别判处一个月至三个月徒刑。该县县委会亦已决定给赵锡亚以留党察看处分。
(转载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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