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阅读
  • 0回复

人大民族委员会开会强调 加强民族方面的法制建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31
第4版()
专栏:

人大民族委员会开会强调
加强民族方面的法制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一月二十九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在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强调,为保障和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利,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必须加强民族方面法制建设。
出席会议的委员们指出,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民族方面的法制很不健全。在有些民族自治地方,宪法和其他法律、法令所规定的自治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今后,民族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的程序,制订多种法规,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才能保证各少数民族人民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文化事业,较快地赶上和接近先进民族的水平,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共同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祖国。
乌兰夫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他强调要搞好民族问题的立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利,调动各族人民积极性,团结一致,为四化作贡献。会议由阿沛·阿旺晋美副委员长主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