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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森林资源促进农业生产 甘肃省委决定在子午岭林区退耕还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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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01
第2版()
专栏:

为发展森林资源促进农业生产
甘肃省委决定在子午岭林区退耕还林
本报讯 中共甘肃省委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促进农业生产,决定在子午岭林区退耕还林。
子午岭林区是我国西北黄土高原上的重要水源涵养林,对保持水土,调节气候,保障陇东地区农业生产有重大作用。陇东有“甘肃粮仓”之称,就是靠子午岭林区为屏障。近二十多年来,子午岭林区连续遭到乱砍滥伐,盲目垦殖、毁林种粮的破坏,林线每年平均以一华里的速度后移。华池县林线现已后移四十华里,正宁、宁县两县的林线现已推移到子午岭主脉。整个林区有林地比解放前缩小二百二十三万亩,减少了百分之四十二,子午岭南北两端基本上已沦为光山秃岭。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后果是:陇东地区雨量减少,连年干旱,而且暴雨集中,水土流失严重,洪水灾害不时发生。
去年,甘肃省委负责同志提出了“保护子午岭,撤销农场,改为林场”的意见。省农业、林业等部门共同组成调查组,深入林区调查研究,提出了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有:一、撤销林区内所有远耕队,撤销地、县、社和非林业部门办的木材加工厂、砖瓦厂;二、国营农场转为林场,人员就地安排,油田机关、家属和民政部门的农场,分期分批撤离;三、划定林区内社队范围,实行农、林、牧地三固定。由于退耕还林,在经营方向上是一个大的变革,而地方财力和粮食方面又确有一定困难,省有关部门一方面强调:“撤销”和“转建”都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段地完成;另一方面也强调:退耕还林的具体措施必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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