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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煤矿调整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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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01
第3版()
专栏:工作研究

谈谈煤矿调整问题
在当前国民经济调整中,煤矿如何调整?这还是一个说法不一、看法不一的问题。有的说: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该在前进中调整。也有一种看法认为,产量不减下来就没法调整。
对于这个问题,我结合铜川矿务局的情况,谈点看法。铜川矿务局三年间需要检修的七个井筒,许多都是十三、四年没有检修过,井筒罐道的磨损,罐梁的锈蚀,有的已达百分之五十九,有的达到百分之七十三,严重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
如何调整,在指导思想上,应该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经过调查研究,区别对待。不能一讲“上马”调整,所有局矿都必须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也不是说“下马”调整,所有矿井产量都要统统下来,应是该上的要上(指调整任务不大的矿井),该下的要坚决下,才能腾出手来抓调整工作。今天调下来是为了明天更好地前进。
区别对待,首先要区别每项调整工作的内容、性质对生产的影响。如调整采掘关系,要增加掘进量,在井筒提升能力不变的情况下,应该适当压缩产量,以保证掘进。再如检修提升井筒。如果井筒不能提升,势必要减少一定产量。至于说对生产影响不直接的环境调整,就不应该减产。
区别对待,不仅要区别各局的情况,而且要区别各矿井的情况。往往有这样的情形,从标志煤矿采掘关系正常与否的煤量可采期而言,如果单从矿务局来看,有的局煤量可采期都符合国家规定,是否能说这个局就没有采掘关系调整任务了呢?不能,因为一个局的煤量可采期是一个全部矿井可采期的平均数,分矿井看,有的井符合规定,有的井就不符合规定,就需要调整。
区别对待,就要根据矿井不同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调整。因为国家人力、物力、财力有限,不能说干,就一齐都干,齐头并进。平均使用力量,不能收到好的效果,况且在调整期间,还要为其它部门发展保持一定的产量水平。在调整中,首先保重点,既要抓生产,也要抓生活。
目前,狠抓煤矿调整,不仅是迫不及待,而且条件具备。应该在三年调整中把矿井采掘关系调整好,各个环节配好套,改善矿井安全状况,改善职工生活福利设施,为今后发展创造条件。 铜川矿务局 朱盈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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