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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准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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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04
第6版()
专栏:答读者

国际准则
问:许多国家领导人和舆论界谴责苏联侵略阿富汗违反“国际准则”。这个“国际准则”是怎么一回事?它的内容是什么?请给以解答。
五一○三一部队战士
龚喜锋
答:“国际准则”或叫“国际关系准则”、“国际法准则”,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各国应当遵循的行为标准或规范。国际准则并不是一份专门文件,它的基本原则贯穿在为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和接受的一些国际文献和国际条约里。例如,《联合国宪章》第二条规定了会员国
(现已有一百五十二国)应遵行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1)各国主权平等;(2)忠实履行宪章义务;(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4)在国际关系上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害他国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5)不得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
一九五四年由中国、印度和缅甸三国提出,其后并得到大多数国家赞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规定: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一九五五年第一次亚非会议则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结合起来,制订了著名的《万隆会议十项原则》。又如一九四九年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对战争状态下如何对待中立国、和平居民、战俘和伤病员等问题做了规定;一九六一年《外交关系公约》对外交代表机关及其人员的法律地位,外交特权和豁免做了规定等。
上述原则和规定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或赞同,因而成为国际交往中的行为规范,即国际准则。其中最基本的可以概述为:(1)各国(不分种族或大小)主权平等;(2)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3)不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侵犯他国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4)不干涉他国内政。
苏联在阿富汗的所做所为显然完全违反这些国际准则,使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认清苏联社会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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