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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弃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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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05
第2版()
专栏:

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行为是指对于家庭成员中,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例如残废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就构成犯罪。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前项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由非父母的第三者如祖父母等抚养长大的人,对抚养者一般也应负赡养义务。法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使那些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能在亲人的帮助照料下继续生活下去。对于有谋生能力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的,不能认为是遗弃。否则会养成某些人的寄生依赖思想,对社会和他本人都无好处。
遗弃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如果因为天灾人祸,连自己都无法生活,实在无力履行扶养义务的,就不能认为是遗弃。
遗弃罪,是一种妨害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犯罪。只有父母与子女以及夫妻之间互相扶养,双方既享有权利,也尽义务,这样才能幼有所养、老有所终。但是,有少数自私自利思想严重的人,却说什么“新社会、新国家,自己挣钱自己花,哪有闲钱养爹妈。”还有的人说“孩子是国家的”,对子女不担负养育之责。这些人,只图个人享受,把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子女看成累赘,任意遗弃,造成恶劣影响。因此,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其中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制裁。 (陈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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