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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无政府主义的祖师施蒂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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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07
第5版()
专栏:

评无政府主义的祖师施蒂纳
张文焕
麦克斯·施蒂纳是无政府主义的创始人。他和蒲鲁东、巴枯宁被称为现代无政府主义的三大始祖。
施蒂纳是一个备受贫病折磨的知识分子和破产的小店主,他的一生没有什么突出的活动和事迹。一八四四年,他出版了一本阐述无政府主义哲学的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轰动了当时思想界,使他名噪一时。后来他虽然默默无闻,但是,这本书所发挥的思想却一直是百余年来无政府主义的圭臬。一些著名的无政府主义者,如蒲鲁东、巴枯宁等,都从施蒂纳的这本书中吸取思想养料,因此这本书被称为“无政府主义的宣言”。
个人绝对自由是施蒂纳无政府主义哲学的核心。按照施蒂纳的理论,只有利己主义的个人才是唯一实在的、合理的存在物,是世界上的“唯一者”。除了“唯一者”即“我”之外,一切都是虚幻的。“唯一者”的行动是绝对自由的,他不受任何束缚、任何压制,不要任何服从,否定一切权威。个人的一切要求、意向和愿望必须无条件地得到满足。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不管是国家、社会、团体、人民、民族、祖国、人类以及世界本身,只要是束缚个人自由,同“唯一者”的利益相抵触的,都要把它们无情地消灭;任何意识形态,举凡伦理、道德、法律、权利、义务、正义、真理等等,只要同利己主义者的自由意志相矛盾,都要作为“怪影”加以驱逐。
施蒂纳声称,只有“唯一者”即“我”才是世界的核心,是世界历史的动力,甚至就是世界历史本身。他反复强调,“我是造物主和唯一的创造物”、“我是核心”、“除我之外一无所有”、“个人本身就是历史……对利己主义者说来只有他自己的历史才有价值”。“唯一者”最后狂呼大叫:“打倒一切完全不是自己的东西,对我来说再没有什么比我更高的了”。
施蒂纳把“我”宣布为造物主。可是这个造物主却是一个需要尘世物质利益的利己主义者。他所要求的自由绝不是虚无缥缈的、不可捉摸的自由,而是支配物质世界、掌握物质利益的自由。施蒂纳认为,“唯一者”要想享有完全的自由,首先就要成为所有主。施蒂纳对利己主义者说,“你不仅应当成为自由的人,而且应当成为‘占有者’”。可见,施蒂纳要求的个人绝对自由不过是剥削阶级掠夺社会财富的自由。
然而,不管施蒂纳怎样宣布“世界是属于我的”,可是现实世界并不承认“唯一者”的这种权利。世界上的一切财产都各有其主,而且还受到国家和法律的保护。于是,施蒂纳得出结论:自由要以力量为后盾。“权力是一种好东西,它在一切场合都是有用的;因为一把权力要远远胜过一筐权利。你想要自由吗?傻瓜!夺取权力,自由就会到来。难道你没有看到,谁有权力,谁就高于法律。”他说:“只有当自由成为我的权力的时候,我的自由才是完全的。一旦得到了权力,我就不再仅仅是个自由的人,我将成为专制的我,成为所有主。”“如果我没有权力,东西就会从我手中溜走。”有了权力,“我能占有多少,就得有多少”,凡是“我的权力所及的东西,就是我的财产”。
施蒂纳把他设想的人们之间的这种巧取豪夺的关系,比作老虎吃人、狗抢骨头。他说,老虎有权进攻我,我也有权打死它;一只狗看到另一只狗的嘴中叼着一根骨头,它只是在感到自己力量不够时,才放弃夺取它。施蒂纳把这种有权有势就有一切的反动理论说成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施蒂纳的“唯一者”,是一种不受任何约束的超人。他既是万物的主宰,又是万物的尺度。对“唯一者”来说,除了利己主义的“我”之外,不存在任何行为规范、道德标准和公共生活准则。他衡量周围世界的事物的唯一标准是:对利己主义者是否有用。施蒂纳说:“在我看来,你不过是一种食品,正如你把我当作食品并加以利用一样,我们彼此之间,只有一种关系,即相互有利、相互有用、相互有益的关系。”这样,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便被施蒂纳归结为一种唯一的功利关系。
在施蒂纳看来,真理是利己主义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制造的。除个人利益外,不存在别的检验真理的标准。他说:“我就是真理的标准”,“对我说来,不存在真理,因为任何东西也不能高于我”,“我只喜欢低于我的真理,而不承认任何高于我的真理”。“唯一者”只要愿意和有力量,他就要尽其可能地改造每一个真理,使其为己所用。
法和权利都是社会关系的反映,不是个人可以任意创造的。唯心主义者施蒂纳却认为,“我才是一切法和权利的源泉”,“我是自己权利的创造者和掌握者,除我自己以外,我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利来源。”
施蒂纳的“唯一者”只向社会要求权利,而不对社会负任何义务。他把义务看作是对个人自由的束缚。施蒂纳说:“我不承认任何义务,即不束缚自己,也不让人来束缚自己。如果我没有义务,那我也就不知道有法律。”这种只要权利不尽义务的观点,是无政府主义者绝对自由行动的理论根据。
总之,施蒂纳的无政府个人主义是以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施蒂纳的功利论时指出:“功利关系具有十分明确的意义,即我是通过我使别人受到损失的办法来为我自己取得利益(人剥削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79页)
他把受剥削阶级压迫的人民同剥削阶级的国家混为一谈。把它们统统看作是异己的、反对个人的力量,认为“人民的自由不是我的自由”,“在人民的自由下,放在第一位的不是个人,而是人民。人民越自由,个人就越不自由。”因此,施蒂纳最后丧心病狂地宣布:“人民和人类的毁灭将是我的复活,我将出现在舞台上,人民死亡,我万岁!”
施蒂纳反对大资产阶级,因为它限制和破坏了小资产者的生财之道,妨碍他攫取自己所想要的一切,还使他遭到破产。可是,作为小资产阶级思想家,施蒂纳不了解资产阶级私有制存在的根源。他本末倒置,混淆了国家、法律和所有制之间的真实关系。他把国家和法律看作是资产阶级私有制存在的根源,认为资产阶级完全依靠法律而存在,资产者之所以成为资产者,仅仅是由于他受到国家的保卫,得到国家的恩赐。他把国家看作是一种与资产阶级所有制无关的独立的力量,似乎国家具有无限的权力,它可以给资产者以财产。这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资产阶级的国家是由资产阶级所有制决定的。资产阶级是根据保护自己阶级利益的需要来决定让国家干预自己事务的程度。
由于施蒂纳赋予国家一种强大的、万能的、独立的本质,认为压迫和剥削工人的罪魁祸首不是私有制,劳动人民贫困的根源不是人剥削人的制度,而是国家本身,所以他认为“每一个国家都是暴君”,国家是万恶之源,都应当打倒。施蒂纳说:“我向任何国家,甚至最民主的国家宣战”,“我是国家的死敌,永远二者择一:国家或者我”。施蒂纳也反对一切政府。他认为任何一种政府都是限制和支配个人的力量。他说:“在每一个国家中,不管是君主国、共和国或人民国家,都有一个政府站在我之上。不管哪一种对我都不好。”对个人说来,“政府如果不是一种独立的和对立的权力,它就毫无意义。”因此,他主张什么政府也不要。正是这种反对一切国家和政府的主张,所以被称为无政府主义。
施蒂纳号召利己主义者起来暴动,建立一种无政府主义的绝对自由的理想制度:“利己主义者联盟”。他说:“国家和我是敌人。人类社会的幸福对我是不称心的。为了有可能充分利用它,我把它变为自己的财产,变为自己的创造物,就是说,我消灭它并在它的基地上建立起‘利己主义者联盟’。”
施蒂纳所说的暴动并不是真正的革命行动,他说:“革命的目的是建立新的安排,暴动的目的是使自己不再受别人的安排,而由自己安排……我的目的不是推翻存在的东西,而是奋起凌驾于它之上。”所谓凌驾于它之上,就是把存在的东西攫为己有。这表明,施蒂纳的暴动是利己主义者实现自己贪欲的幻想手段。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施蒂纳的暴动哲学时说:“他之所以力图摆脱现存的东西,只是因为它是他的障碍,相反,在其他方面,他却力图尽快地把它攫为己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44页)
至于“利己主义者联盟”,尽管施蒂纳把它想象成无政府个人主义者的天堂,在其中不仅可以享受“高级自由”,而且可以确保自己的财产、实现自己的价值、增加自己的力量。实际上,这种“联盟”仍然是一种道地的资产阶级社会。因为在“联盟”中仍然保留着雇工剥削、高利贷等,盟员之间的关系依然是互相吞食的功利关系。按施蒂纳的设想,他的“联盟”同国家不同的地方仅在于,国家是凌驾于利己主义者之上的力量,“联盟”则是利己主义者自己的工具和武器。国家是利用“我”的,“联盟”则为“我”所用。可见,无政府主义者并不是真的不要政府,而是不要别人的政府,只建立能为己用的政府。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施蒂纳的无政府个人主义哲学表达了破产的小市民的反动幻想。他所追求的绝对自由的乐园无非是通常的资产阶级所有制在他幻想中的反映。他所向往的交往关系不过是用幻想的语言表达的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交往关系。一言以蔽之,施蒂纳想升入利己主义者幻想的绝对自由的天堂,到头来又掉到了尘世的资本主义世界,并维护这个世界。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施蒂纳的“唯一的功绩(而这是违背他的意志的,他自己不知道的)在于:他表达了那些想变成真正资产者的现代德国小资产者的期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1页)
历史是一面镜子。把施蒂纳这面陈年古镜发掘出来,不是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无政府主义的丑恶面貌,从而去肃清它的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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