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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致富计划不宜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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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12
第2版()
专栏:

这样的致富计划不宜实施
《这样的致富计划能实施吗?》(见本报一月十三日第二版)我的看法是实施不得。理由有三点:其一,家庭副业应在不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以种养为主兼搞一些小手工艺副业生产。办家庭油坊,不可避免地会与集体油坊争油料,这就不是起“补充作用”,而会“喧宾夺主”,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
其二,家庭副业只能在完成本人基本劳动日的情况下进行。五十多岁的人,既能在家加工油料,就应参加力所能及的集体生产。
其三,办家庭榨油坊,社员来料加工,得自己出劳力;开油坊的人凭着生产工具和技术指导,有时出点力气,来获取加工费,或者以油饼充作加工费。靠这样的办法致富,我认为是不应该提倡的。
由此看来,靠开办家庭油坊致富的计划不能实施。建议各地注意开设和办好集体油坊,把集体的工副业搞好,把有榨油手艺的社员,安排到集体油坊工作,发挥他们各自的专长,按劳付酬,使集体和个人共同富裕起来。
湖南涟源县委办公室 李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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