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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支援下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战胜震灾 海城、营口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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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13
第2版()
专栏:

在国家支援下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战胜震灾
海城、营口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新华社沈阳电 曾遭受强烈地震袭击的辽宁省海城、营口一带,经过五年的恢复建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被震损的工农业各种设施已陆续修复,震中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比震前均有较大发展;城乡住宅百分之九十以上得到复建,各项公用设施及文教卫生事业、商业网点都比震前有较大改善。
一九七五年二月四日发生的七点三级强烈地震,使这个地区的地面设施遭受了严重破坏。在短短五年的时间里,海城、营口灾区就基本治愈了地震创伤,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极为关怀。华国锋同志率中央慰问团亲临灾区慰问,给灾区人民以很大的鼓舞。地方政府十分重视灾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为了加快灾区的恢复建设,国家拨给灾区大批资金和钢材、木材、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省革委会成立了地震灾区建设领导小组,把灾区建设列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地震当时就压缩几十个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拿出二千多万元用于灾区的恢复建设,组织了一批技术力量,帮助灾区规划设计新村,全省调动二十万民兵修复了辽(河)、浑(河)、太(子河)三河震损堤坝和辽河、浑河大桥。兄弟省、市也积极支援灾区建设。由于有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震中地区的大部分工厂企业当年就恢复了生产,并很快赶上或超过震前水平,农业的发展速度也超过了震前。
在恢复建设过程中,海城、营口灾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响应党中央“奋发图强,自力更生,发展生产,重建家园”的号召,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同地震造成的巨大困难进行了顽强的抗争。灾区各级政府都成立了重建家园指挥机构,在物资和人力方面,提倡就地取材,复建中尽可能扩大维修面,缩小重建面,节约资金。农村住宅的维修和重建,本着自筹、群帮、公助的原则,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海城县由于坚持这一方针,在国家投资有限的情况下,到去年年底,城镇各种建筑物和农村房屋的恢复建设,分别达到百分之九十点七和百分之九十五点三。
建设后的灾区城镇和农村面貌一改旧观。震损严重的营口市、大石桥镇、海城镇和田庄台镇的市容都好于震前,代之出现的是,新街宽阔整洁,新楼造型美观,居民住宅、工业厂区、商业网点布局合理。农村重建的新村,街道整齐,绿树成荫,房屋质量普遍好于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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