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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今年第一期出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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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14
第5版()
专栏:

《民主与法制》今年第一期出版
本报讯 上海《民主与法制》一九八○年第一期,刊登了司法部部长魏文伯对该刊记者的谈话。魏文伯同志指出,“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对这些法院的设置、人员编制、办事机构加以规定;管理和培训司法干部;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院、校,培养各类司法专业人员;管理律师、公证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等等。
这一期发表的张友渔同志《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相互关系》一文,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保卫社会主义民主的武器”,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和制定程序、执行手续都必须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
江伟、杨大文在《一定要制定民法》一文中指出,“为了使我们的经济工作更好地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把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制度化、法律化,制定一部调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民法是完全必要的。”他们不同意有些同志用“经济法来代替民法”的主张,认为“经济法并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更不能代替民法”,“民法和其他经济立法”,“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这一期《民主与法制》,还有“看《权与法》笔谈”、法律知识问答、案例讨论、大家议论、法律顾问等栏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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