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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海关管理体制,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国务院决定成立海关总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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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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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改革海关管理体制,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国务院决定成立海关总署
新华社北京二月十五日电 为了充分发挥海关的监督管理职能,改革现行海关管理体制,国务院最近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业务。
国务院在决定中指出,海关是代表国家在口岸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机关,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政策、法律、法令的重要工具,是进行对外经济斗争的一个武器。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海关工作更为重要。做好海关工作,对于保护国家经济建设,维护国家主权,争取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制止进出境的政治经济破坏活动和违法行为,促进对外贸易、旅游事业和科技文教事业的发展,积累建设资金,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积极作用。海关工作具有对外统一性和全国统一性的特点。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必须改革现行海关管理体制,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国务院决定中规定,以后有关海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章,由海关总署拟订。为维护国家法制的严肃性,对海关现行的有效法令、规章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属于地区性的海关管理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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