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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监察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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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3
第3版()
专栏:

  人民的监察工作
本报记者 柏生
“在县市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内,设人民监察机关,以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种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并纠举其中之违法失职的机关和人员。人民和人民团体有权向人民监察机关或人民司法机关控告任何国家机关和任何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十九条。
河北馆陶县八区的两个区干部,为了急于完成建桥任务,把北留庄全村人民多少代以来相传着珍爱着的一棵古老的大树砍伐了。伐树时没有好好和群众商量解释,村里群众出来交涉阻止,区干部们就开枪威吓,引起了全村群众的愤怒,造成了群众与政府的隔阂。村里有人把这件事报告上来,案件到了人民的监察机关。事情处理完了,负责的干部受了处分,检讨了错误。群众接受了政府亲切的抚慰,大家感到人民真正做主人了。
郑州铁路局包修水塔发生了严重的贪污浪费事件。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小组忙了二十几天,查清了事实的真相,追究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的结果向全国人民公布了。这教育着全国公务人员:爱护国家财产!警惕官僚主义!
像这样大大小小的事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在成立以来的五个月中一共处理了一百四十二件。有的是由人民提出控告的,有的是政务院交办的,也有下级机关报告上来的。这些案件中,比较重大的,除了上述的那些案件外,还有花旗营撞车事件,宜洛煤矿瓦斯爆炸事件,南京东善桥林场破坏事件,石景山钢铁厂煤气薰死人事件,华北油脂公司损失事件,新港工程局贪污事件,粤汉路泪罗站的撞车事件,北京煤铁公司干部贪污事件等。此外,并检查了各地生产救灾工作,发现与处理了许多问题。这些案件的处理,不但纠举了过失,改进了工作,而且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
中央人民监察委员会是在前华北监察院的基础上成立的。今年一月正式开始办公。它的内部组织分为四个厅:第一厅掌管关于财政银行、海关、合作贸易、农业、林垦、水利等机关及其企业部门的监察事项,以及处理有关公务人员的控诉案件。第二厅掌管关于各种工业、铁道、邮电、交通、劳动等机关及其企业部门的监察工作,以及处理有关公务人员的控诉案件。第三厅掌管关于政、法、文、教以及其他不属于第一、第二两厅的一切国家机关及其企业部门的监察事项和处理有关公务人员的控诉案件。第四厅是办公厅主要负责会内的事务。
人民监察委员会不独处理已发生的案件,而且通过每一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出事件的根源,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够避免重复错误,从而改进工作。例如在石景山钢铁厂煤气薰死人事件中,监委会调查后,弄清了这次肇事的主要原因是在工程管理上没有周密的布置,工程的进行缺乏计划性,缺乏及时的与经常的检查,在工厂管理上分工不明,责任不清,上下级之间,各生产组织之间,无明确的关系及联系。因此形成了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这样,唤起了石景山钢铁厂对各方面工作改善的注意。
此外,监委会还主动地派人深入了解某些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例如今年四月,他们派员会同财政部检查了北京的税收工作,发现了工作中不少问题,发现了数千件违章漏税案,从而促使税务部门拟定了整理税收及严密防止漏税的办法,对增加税收的贡献很大。同时,他们又相继参加了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议,使他们与各部门的联系加强了,扩大了与加深了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范围和深度。
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时,他们采取了与群众密切结合的工作路线。如他们检查花旗营撞车与宜洛煤矿瓦斯爆炸事件时,都是首先发动广大工人群众来检讨工作,这样使自上而下的监察工作与自下而上的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收到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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