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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滥杀耕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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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24
第3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制止滥杀耕牛
(一)
我们公社去年一至十月,有一百八十六条耕牛被送上了食品所的断头台,其中大部分是可以继续耕田服役的。为什么呢?主要是耕牛宰杀批准制度没有恢复和管理不善。食品生产单位没有任何手续就可以收购到大量的所谓“残牛”。同样,生产队或个人也不需任何证明就可以把大批所谓“残牛”送给食品所。这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我们建议迅速恢复耕牛宰杀批准制度;实属老残牛,应由生产队申请、大队同意、经兽医检查、公社批准盖章,食品部门才能收购宰杀。否则应按破坏耕牛论处。
湖北黄梅县大河公社 钱金才 于阳春
(二)
目前一些地方滥杀耕牛的现象比较严重。冷水江市矿山耕牛交易场,去年九、十月份成交三百七十五头耕牛中,有三分之一买去宰杀食肉,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宰杀证。即使有宰杀证的,据群众揭发,有的是以老代新,有的涂改日期,有的转替互换。
在农业机械化尚未实现的今天,耕牛仍然是农业生产的宝贵动力。建议各级领导加强对宰杀耕牛的管理,取缔黑牛行、黑经纪,坚决打击宰杀耕牛的投机倒把行为。
湖南冷水江市委 谢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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