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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用企业形式办水利建设专业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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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26
第2版()
专栏:

吉县用企业形式办水利建设专业队
本报讯 通讯员陈凤鸣、记者原廷玉报道:山西省吉县用办企业的办法办县农田水利建设专业队,既节省国家投资,又减少生产队负担,专业队也得到巩固发展。
前几年,吉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业队,由县里实行“大包揽”,兴建工程只看规模,不计成本,不讲经济效果。县专业队用劳力多,投资大,向国家要不下钱,就对生产队一平二调。参加县专业队的社员“在工地记工,回队参加分配”,工程搞得不好,又给生产队造成了额外经济负担。生产队对这种作法很不满意。
去年三月,吉县把县专业队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固定三名国家干部管理。县专业队承包水利工程,与县水利局签订合同,并由银行、财政等有关单位鉴证。双方根据国家投资预算商定,给县专业队定工程、定材料、定时间、定质量、定效益、定投资,并规定了奖罚标准,自负盈亏。队员劳动报酬由县专业队负责;队员按国家规定以百分之十的工资给生产队交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费用。一九七八年全县平均每个全劳力给生产队提供的三项费用是十五元,县专业队队员去年交付三项费用达四十二元,而且按月交付。
现在,生产队积极支持县专业队,县专业队劳力充足,经济积累增加,队伍也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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