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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天亦“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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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26
第8版()
专栏:

天若有情天亦“恼”
隋启仁
二月十二日人民日报副刊刊载许锦根同志的杂文《“种种原因”》,言简意深,切中一些人的弱点。的确,在我们的新闻报道和总结工作行文时,“种种原因”一词,常常成为一些人逃避和减轻责任的遁词。本来有大责任的,变成了小责任;本来有小责任的,变成了无责任。这个口头禅,恐怕也反映了某种八股遗风吧!
在一些讲演、文章、文件中,“种种原因”一词常常当总括词用,不指出是些什么具体原因,只是笼而统之,一笔带过;但是,也不尽然。有时,在“种种原因”之下,也略加展开,稍加论述,强调了是某一种具体原因。最常见的是“自然灾害”一条。例如:水稻减产了,便说是由于“三个月没下一场透雨,出现了几十年未有过的干旱”;小麦倒伏了,就说是由于“空前未有的大风的袭击”;冬天大白菜收藏不善,烂掉了许多,又说是遇到了“三十年来从未有过的严寒”;就连西瓜不甜,也可以解释为“气候异常,阴雨连绵,光照太少”云云。总之,是老天爷太坏,不肯帮忙。也许,这些都是实际情况,并非夸大或捏造;可是,即使是如此吧,是不是就一定会构成水稻减产、小麦倒伏、白菜烂掉、西瓜不甜的因果关系呢?老天爷下雨太多或太少,太阳放射到地球上的热量集中或分散,这本来就是我们地球上的人类应该考虑到的一个因素。多有多的打算,少有少的办法。防暑、防寒、防旱、防涝,这本来就是人类的义务,更不要说我们是先进的共产党人了。这样说,决不是不考虑自然灾害这个因素。在我们目前的物质、技术条件下,即使考虑的很周到,准备的很充分,也难以完全抗御自然灾害的袭击。我只是说,不能不加分析,光是“怨天”,而不“尤人”,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以“怨天”为主,以“尤人”为辅,也很缺乏说服力,如“七分天灾,三分人祸”等等。老天虽然无知,但你随便拉它来代人受过,也欠公平。呜呼!人间多少责任,假老天之名而承担,天若有情天亦“恼”!
末了,我对《“种种原因”》一文的建议还有点补充:凡有把全部或大部责任推到“自然灾害”名下,而推卸自己责任或显示自己功勋者,其文章、总结应予退回,促其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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