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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统配物资中的自产自销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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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2-28
第5版()
专栏:

谈谈统配物资中的自产自销问题
殷勤燮
在当前的经济活动中,生产国家统配物资的单位自产自销部分产品,已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正确地把握自产自销和统一计划的关系是一个现实的经济问题。最近,调查了上海石化总厂腈纶由滞销到畅销的过程,对认识这一问题有所启发。
上海石化总厂生产的腈纶纤维属于国家统一调配的物资。一九七八年底、一九七九年初,由于品种质量问题,以及用户不熟悉金山腈纶性能等原因,造成了八千三百五十吨腈纶的积压。在计划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经上级批准,上海石化总厂自行组织推销。他们一方面采取了降价措施,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广找门路,积极推销积压腈纶。同时,他们还通过一些集体企业试产了一批价廉物美、群众欢迎的金山腈纶新制成品,并且在改变品种、提高质量的前提下,会同各用户单位,总结了一套使用金山腈纶的生产工艺。通过近一年的工作,不仅全部推销了积压的腈纶,而且还打开了金山腈纶的销路。一九七九年底制订一九八○年产销计划的时候,有关方面同意把一些积极使用金山腈纶的集体企业列入非正式统配单位,经综合平衡,很快落实了一九八○年的产销计划。
上海石化总厂腈纶生产由被动变为主动,自销起了一定作用。这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产自销和统一计划的内在关系。
国家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的体现。采用这种方式,国家可以从长远的、全局的利益协调产销方面的关系,这对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统一计划、统一分配有两个明显的弱点:第一,它不能满足各种不同类型用户的要求,只能从满足地区、重点企业的原则出发确定分配量,因而不能照顾到一些小厂特别是一些集体所有制单位的需要。第二,由于它采取行政办法确定分配量,并且一经确定计划,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加改变,因此不能较快地适应需要量的变化,不利于及时发现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这种按统一分配原则确定生产计划的方法从总体上讲是比较全面的,但在具体过程中有一定的盲目性。但是,适当地确定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自产自销,就能较好地克服统一计划中的缺点。
首先,通过自产自销,社会上有了一批计划外的产品,从而使一部分计划统配没能照顾到的单位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需要。第二,自产自销属于市场调节的范畴,它对市场的需要十分敏感,生产单位通过自产自销能直接摸到用户需要的变化,可以作为确定生产计划的窗口。第三,通过自产自销,生产单位和用户直接见面,能加快发展新产品的步伐,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从而带动整个生产水平的提高。
当然,自产自销毕竟不能从全面来估计需要,它对整个经济活动来说是带有盲目性的,因此不能把自产自销看作是同计划经济齐头并进的两种方法,应当把它作为完善计划的补充和手段。当自产自销发展到一定的量的时候,计划就应跟上,从全局给予平衡。同样,当着计划已能涉及到的地方,自产自销则应另外打开销路,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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