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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 建设四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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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01
第2版()
专栏:社论

保护环境 建设四化
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建议,在今年三月开展“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这是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人们保护环境自觉性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对经济工作的有力促进。
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是促进人类生态系统向更高级、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和自然资源,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对这个问题没有认识,处于盲目状态;后来,有了一些认识,也仅仅局限于工业“三废”的治理,没有从保护自然环境和保护自然资源这个大的环境概念来考虑问题,开展综合性的保护工作,因此,尽管环保部门和不少单位做了许多工作,我国整个环保工作的水平仍然不高,进展也不快。例如,上海市一九七九年通过治理,污染物比一九七八年减少百分之一,而同时排放的污染物却比上年增加百分之三点五,净增百分之二点五。辽宁省重点化工企业,近年来治理了两万多吨污染物,同时却增加了四万多吨污染物,净增两万吨。
八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现代化建设需要有充足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这就要求我们把发展经济同保护环境统一起来,保证在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科学地改造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但是,我国现在的环境状况很不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目前,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污染情况相当严重。乱垦滥伐和不合理的种植,使我国土地资源在不断丧失,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黄河中游的河床每年增高三寸,长江里泥沙也逐年增多。土地沙化面积建国以来增加了六万五千平方公里。草原沙化、碱化、退化占草原可利用面积的五分之一。森林面积每年平均减少二百五十多万公顷。某些地区,特别是工业集中的城市,环境污染逐渐加重,空气污浊,水质恶化,环境质量下降。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懂得环境科学知识,不知道怎样做才更合理,就是一个原因。因此,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就更为必要。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各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把生产观点和生态观点统一起来,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觉地、扎扎实实地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重生产、轻保护。这是认识上的片面性。发展生产,创造物质财富,关系到人民生活的直接利益,无疑应当重视。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生态系统,不仅可以创造物质财富,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长远的根本利益,同样应当受到重视。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固然严重,但自然环境的破坏,生态平衡的破坏更突出,它比环境污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更为广泛,更为深远。自然环境破坏以后,恢复很困难,有些甚至是不可能恢复的。所以,当前我们要特别强调自然环境的保护,大力宣传生态观点,宣传保护自然环境对于发展经济的促进作用。
保护好环境,对于发展经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自然资源保护好了,为工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就可以充分发挥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作用;有了科学的环境规划,并把它纳入经济规划之内,经济规划的实现才有可靠的保证;加强环境的科学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大搞“三废”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本身就是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合理的环境布局,逐步形成生产地域综合体,充分发挥环境因素的有利作用,就可以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益。而要做到这一切,首先就要学习环境科学知识。有了知识,我们就可以做到象恩格斯所说的那样,“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五一八页)从而比较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加速经济的发展。
环境保护涉及许多部门和行业,是一项崭新的事业。环境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新兴科学。我国过去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由于社会制度和具体条件不同,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国外的经验。由于过去宣传不够,仍有不少同志习惯于用旧的观念来看待和理解环保工作。这些都给环保工作的开展增加了困难。各级党组织、政府和群众团体,要支持环保部门的工作;各级宣传机关和各种宣传工具,要把宣传环境科学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人大常委会一九七九年九月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是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依据,要贯彻执行。只要我们坚韧不拔,百折不挠,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为四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附图片)
图为五中全会会场。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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