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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着眼于两种所有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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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04
第3版()
专栏:

要着眼于两种所有制
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 刘明远
改革蚕丝管理体制必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两种所有制,提出改革方案。一、集体所有制:培苗、栽桑、养蚕、收烘、缫丝,由公社负责管理,成立蚕丝生产农、工、商联合企业。有条件的公社经总公司批准可以设立丝厂,自己缫丝、出售。这样就形成农工商、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经营管理,有利于容纳实行农业机械化后多余的劳动力,有利于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有利于蚕茧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二、全民所有制:中央成立全国蚕丝公司,各省分别成立分公司,县成立县公司。公司要以发展蚕丝事业支援农业生产为出发点。各级公司根据政府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蚕丝生产业务,分配调拨物资,重点业务放在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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