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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优先发展水电——我国能源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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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06
第2版()
专栏:

必须优先发展水电
——我国能源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
李锐
现在大家已认识到我国能源也存在问题。
为了改变多年来电力供应不足的局面,从中央到地方都认为水电应当多搞快上,《人民日报》为此发表过不少文章。可是三十年来直到现在,水电总是不能多搞快上,原因究竟何在?
五十年代,从事水电建设的人就大声疾呼过:中国水力资源极其丰富,开发条件极其优越,而且实践已经证明,水电可以做到多快好省。一九五八年,甚至矫枉过正地提出过:中国长远的电力建设方针应当是“水主火辅”;还设想到一九七二年(即十四年之后),水电的比重争取超过火电。一九五七年水电电量比重为百分之二十五。这个设想当年似乎并非完全没有根据。六十年代以来,电力建设方针就定为“水火并举,因地制宜,有水力资源的地方多搞水电”。可是,现实的情况仍旧是走三十年来的老路:由于国家每年基建投资有限,电力建设在投资安排上,仍然不得不偏重首先满足见效快的火电。搞水电的人确实“不堪回首忆当年”:一九七九年水电电量比重降到百分之十七!
水电没有能够多搞快上,没有优先发展,这个问题关系到能源政策。本文不免话说得长一点,而且还不得不旧调重弹。
我国能源资源是丰富的,水力和煤炭各占世界第一和第三位,石油也大有希望。但目前能源供应紧张,煤电油均告短缺。电力能源构成现在以煤为主,次为石油,再次为水力。一九七九年全国发电量,煤电占百分之六十二,油电占百分之二十一,水电仅占百分之十七。发电烧煤一亿一千万吨,烧油一千六百四十万吨,都占煤炭、石油产量的六分之一左右。由于煤、油供不应求,有一些火电厂不能满载运行。
石油、煤炭是目前换取外汇的重要物资。由于电力不足,生产得不到保证,不少耗电多的产品如铝、铅、锌以及特殊钢材和铁合金等,还必须从国外进口一部分。这也就等于进口能源。这种极不合理现象,电力工业有责任改变过来。
如何解决我国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如何改变长期的缺电局面?如何调整我国电力工业的能源结构?总之,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合理的能源政策,是实现四化的关键问题之一。
电力工业中的火电是消耗煤、油等资源的一个主要部门。过去十多年,世界各国电力能源构成中的重大变化之一,是油电比重不断上涨,许多国家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自一九七三年石油危机发生后,油电势头戛然而止。目前许多国家正在经历一次痛苦的能源结构的转变。一九七二年,我国也曾大力提倡烧油,不少原来烧煤的电厂改为烧油,并新建一批烧油电厂,油电比重很快赶上水电。一九七八年,发电烧油超过了二千万吨。可是,好景不长,现在不得不改回烧煤,一批烧油电厂还改不回来。这一能源政策上的折腾,自然带来经济上很大的损失。今后石油在电能结构中的比重自应尽力使之降低。火电燃料必须立足煤,这已成定论。但从煤源供应来看,实难以满足今后火电大幅度发展的要求。一九五七年全国发电用煤只占煤产量的百分之七点五,现在已超过一倍多。煤炭是我国主要能源,各方面需求与日俱增。按目前火电发展规划,到一九八五年,需增加煤炭用量约七千万吨,几乎等于同期统配煤的增产量。煤炭资源的勘探需时很长,且不易定案。兴建大型煤矿达到设计能力,需十年左右甚至更长。煤炭运输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今后也不可能很快好转。最近,国家科委召开能源会议,听说会上有这样的说法:愿意把某些煤矿的投资拿出来发展水电。这确反映了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势。国家需要一个有远见的科学的能源政策。电力工业本身尤应制定一个合乎实际的长远电能规划。
考虑到我国能源资源特点,各方面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以及三十年来电力建设的经验教训,多搞水电、优先开发水电,实为大势所迫,再也不能等闲视之了。
水电的优越性人所共知,是一种廉价、清洁和再生能源。世界各国不论资源多少,开发难易,造价高于火电(有的贵三、四倍),都优先开发,尤其各工业发达国家,无不按此规律办事。在电能构成中,西方各国早期水电比重都比较大,只是在六十年代以后水力资源开发过半或接近枯竭时,水电比重才逐渐下降。由于石油涨价而引起世界性能源危机以来,许多水力资源开发充分的国家,又重新研究过去认为不值得开发的资源。如美国调查了可供利用的四千万千瓦的小水电,准备予以开发。日本最近进行了第五次全国水力资源普查,又查出二千万千瓦资源。为了促进水电的开发,美国等国政府都规定了在经济上给予水电建设以补助的政策。
三十年来,我国水电容量从十六万千瓦增加到一九七八年一千七百二十七万千瓦(包括装机五百千瓦以下的二百六十七万千瓦小水电)。这应当说是一个不算小的成就。可是,此数只占可能开发水力资源(暂按理论蕴藏量百分之六十计算)的百分之五。如果按照五十年代的设想,能比现在多开发八百万千瓦的水电,则水电装机比重在电能结构中将达到百分之四十。这对我国能源平衡以及整个经济发展,无疑是有很大好处的。回头看三十年走过的道路,一方面我们不能不慨叹未能优先发展水电;另一方面,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完全可能多搞水电。跟火电比,一般对发展水电的顾虑有三:投资大、工期长和利用率低。现在,我们简单考察一下这三方面的基本事实。
一、投资问题。截至一九七八年,全国已建成的大中型水电站一百一十三座,总容量八百七十五万千瓦,总投资七十五亿元,平均投资每千瓦八百五十五元,每度电零点二元。刘家峡淹没少,造价更低,投资每千瓦五百零六元、每度电零点一元。已建成火电厂投资平均每千瓦五百元、每度电零点零九元。如果计及相应煤矿、铁路和环境保护等投资,则水电投资接近甚至低于火电。水电投资中,移民费比重很大(趋势是越来越大),而防洪、灌溉、养殖等综合效益,却难以具体计算。一九七八年前,全部水电投资为一百三十六亿元,积累资金为二百三十亿元。一九七八年,全国电力工业上缴利润中水电占三分之一;而当年水电的发电量仅占全部电量的六分之一。再举一个数字:新安江、新丰江、柘溪、盐锅峡、刘家峡、龚咀、西津七个水电站,总容量为三百九十五万千瓦,到一九七八年底,累计发电量一千三百四十亿度,上缴利润六十七亿元,几乎等于投资的三倍。从产值积累率、产值利润率和成本利润率来看,水电都高于火电一倍到六、七倍。资金利润率水、火电相近,但如计及煤矿、铁路投资及煤价上涨等,则水电的资金利润率也高于火电。石油涨价已成严酷事实,估计煤炭今后也将涨价,这样,水电经济优越性将更为明显。
由此可见,经济上的结论是:我国水电造价并不高,而投资回收快,积累资金能力强,经济效益特别显著。应当指出,即使水电造价大于火电,由于运行成本大大低于火电,并具有其他综合经济效益,仍值得积极开发。这也正是世界各国优先发展水电的主要根据。
二、工期问题。从开工到第一台机组发电,新丰江为两年,柘溪、新安江、盐锅峡为三年左右,西津和龚咀为五年左右。全国已建大中型水电站,有三分之二建设速度较快。十多年以来,水电站工期拖长,比五十年代长一倍左右,这主要是由于政治干扰,其次是投资和材料不足造成的。当然,也存在工作上的缺点,有些大工程施工难度较大,协作关系复杂,影响了工期。经过整顿队伍、加强领导和发展机械化施工等措施,这种局面相信可以逐渐扭转过来。火电建设工期虽然比水电短,但相应煤矿建设工期甚至比水电还长。今后火电的发展,将日益受到煤矿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约。
三、利用率问题。发电站的利用率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容量的利用率,二是电量的利用率。我国水电比重小,水电站在系统中往往担任调峰、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等任务,容量利用率并不比火电低多少,其机动灵活作用非火电所能相比。但电量利用率往往低于火电,也就是说水电的年利用小时往往低于火电,这正是发挥水电特性的正常反映,从而更好地保证了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即使这样,我国目前全部已建水电站设计平均利用小时为四千二百小时,这个数字还是不算低的。由于水电站在电网中多担负调峰等任务,七十年代中期以来,欧洲各国、苏联和日本等,水电利用小时一般在二千到三千五百小时之间,某些调峰水电站甚至低到一千小时。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只是用利用小时数来衡量水火电站的利用率,而不讲容量的作用,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出现连续枯水年,加上某些水电站的正常经济运行多年受到干扰破坏,全国水电站的平均利用小时数有所降低,需要作具体分析。例如,新安江年发电量平均十八点六亿度,投产二十年,一直处于低水头运行,枯水期在死水位以下运行达十三年之久,一九七九年只发电四点四亿度。这个电站的运行可说遭到破坏。水电装机占一半以上的国家,只要系统规划、电源布局以及运行调度恰当,一般并不发生枯水季节电量缺乏的情况。如法、意等国特别注意运行调度的合理,挪威、巴西等国水电比重达百分之八十到九十,但这些国家遇到枯水年,供电方面并未发生特殊困难。
一九七九年一月五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水电建设要加快》中,有一段话说得很好:“开发水力,不单纯是一个电力问题,也是国家对能源的合理利用问题,要象开发煤炭、石油一样来建设水电站。”水力和石油、煤炭都是一次能源,但油、煤都是消耗性能源,水力则是再生性能源。六十年代以来,国家用了很大的力量、巨大的资金(包括外汇)来开发石油,取得很大成绩。为了探明石油资源,成亿元成十亿元资金用于勘探工作,这是完全正确的。水力资源比石油资源容易查明得多,所需费用与石油相比微不足道,可是受到十年惨重破坏的水电前期工作,由于几个主要设计院的被拆散,至今还不能很好恢复。水电前期工作所需的极有限的资金和很少量外汇,也难以满足。石油可以出口,水电也可以“出口”。多搞水电,也就可多出口一些石油和煤炭。人们不能不这样叹息:“这样雄厚的水力资源没有很好地加以利用,等于每年白白流掉了几亿吨煤和油。”(见《人民日报》今年二月二十五日《要重视充分利用水力资源》一文)我们希望能够象重视开发石油那样,重视开发水电。再说一遍:水电三十年实践,可以多快好省,事实俱在。从上到下,都说要多搞水电,为什么老是多不起来?客观原因之一,可能还是习惯看法作怪:投资大,工期长,利用率低。电力部门投资不足,又要解决眼前严重缺电问题,自然偏重建设周期较快的火电,而不能从国家长远能源政策来考虑。不然,为什么那几年烧油电厂上得那么快,几乎听不到什么怀疑呢?这一情况是非常值得深思的。
东北电力发展的情况,也很值得回顾。五十年代就已发现东北地区煤源不足,火电的发展会越来越困难。可是长期以来,东北的水电建设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以致水电比重从一九五七年的百分之五十下降到一九七八年的百分之十九。东北电网的峰荷已占百分之二十,现在迫使火电调峰,增加煤耗。因此,全网利润也大大减少,一九七九年只有一点六亿元。对比之下,四川电网发电量约只及东北的四分之一,由于水电比重大(也象五十年代的东北),每年利润达四亿元。全国最大的装机一百一十万千瓦的清河火电厂,发电量占东北火电的五分之一,现在用煤来自山西等十多个省市,根据估算,增加的运费每千瓦每年即达八十五元;单累计十二年此项增加的运费,就可以建一座同容量的水电站。除黑龙江干流外,目前东北尚待开发的大中型水电站还有约六百万千瓦,而且一般淹没损失较小,造价较低。华东多年来也存在类似东北的情况。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呢?这就是我们缺乏全面的综合的经济观点,不能将眼光放远一点,不善于算大帐,即缺乏一个高瞻远瞩的合乎中国实际的能源政策,有关方面不能下大决心优先发展水电。
目前世界能源危机如此严重,面对我国优越的水力资源和开发程度之低,国外有关人士无不表示惊讶和惋惜。多年从事水电建设的同志,根据中国能源分布的情况,关于我国电能结构,从长远考虑有这么一个设想:西南、西北以水电为主。中南水火并重。华东、东北、华北火电为主,水电配合。西南、西北水电发展多了,自然就需要西电东送。三十年来,水电在电能结构中一直长期在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徘徊,近年来更是急剧下降。我们必须争取水电比重在十年左右有所提高。这叫做“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当前确实是一个关键时刻,要下大决心认真解决优先发展水电、多搞水电的问题,有关方面应对水电作战略投资的考虑。即必须给水电吃点“偏饭”,作长远安排,并在年度投资中给予保证。不要十年之后,再来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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