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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慎处理房屋纠纷 一年来结案二千余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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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5
第3版()
专栏:

  人民法院审慎处理房屋纠纷
一年来结案二千余件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人民法院自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至一九五○年五月二十日止共收房屋租赁案件二千五百四十二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百分之二十四强,其中,由出租人起诉的占百分之九十七,由承租人起诉的占百分之三。
在已结案的二千三百零二件中,多数是由于承租人的低租,欠租,强租,拒让而引起的诉讼,这说明目前贯彻城市房屋政策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实现合理房租并保障房主的产权。
十四个月来,由于人民法院审慎、正确处理的结果,欠租、过分低租的诉讼一般都得到了解决。但在某些调解过程中,也有个别干部不是从广大市民的长远利益出发,而是片面“照顾”房客的利益,致使纠纷不能合理解决。
诉讼经判决或调解成立之后,当事人一般都能如约履行,但也有因一方不履行,他方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这多是由承租人不依判决、调解交租或腾房。这种情形虽是少数,但其破坏政府房屋政策的影响却是严重的。
京市人民法院为了合理解决房屋租赁纠纷,乃于六月二日公布了“房屋租赁纠纷强制执行办法”(已载本市各报),对少数不履行法院判决者,决强制执行,但对确有实际困难的房客,仍给以合理和应有的照顾。(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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