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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如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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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08
第4版()
专栏:

从善如流
微音
广州市公安机关严肃对待群众意见,对处理张志华案存在着失之过宽的缺点,及时坚决予以纠正,这种从善如流的精神和郑重对待群众批评的态度,实在令人可敬!这样做,不论对于震慑刑事犯罪分子和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都是善莫大焉的。
张志华这类人物,惯以吃“拘留饭”为生,现在他已不仅限于打架、抢劫,而且发展到持刀砍人了!你看,他的命运也不算太坏,熬过十五天拘留,又是一条好汉。这能够触动他一条神经吗?更严重的是,张志华的师兄弟看到了“学有榜样”,无非是拘留,天知道他们下回又会干出什么名堂来?由此可见,不“杀”此“鸡”,不足儆“猴”。对张依法严惩,是符合当前同犯罪分子斗争的形势的。
可以说,群众对这一伙犯罪分子已经恨之入骨。这些附骨之蛆,视法制如儿戏,以人命为草芥,稍一不合,即动以刀枪,如不再以重拳还击,把这些混蛋们打得鸡飞狗走、人仰马翻,是不足以煞其气焰的。公安部门会同检察院改判此案,可以说是同群众心心相印。
最近以来,广州的社会治安正开始实现从乱到治的转变。广大公安人员勇敢机智地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的斗争,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负责处理张志华一案的郊区公安分局也如是。但是,尽管为群众办了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件好事,有一件办得不好,群众还是会有意见,还是会提出批评的,如能择其善者而从之,改了就好了。改判张志华一案,就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的一例,是应当叫好的。 (载三月一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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