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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干“大马拉小车”的事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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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09
第3版()
专栏:

不能再干“大马拉小车”的事了
西安变压器电炉厂平时的用电量约一千五百千瓦至二千千瓦,高峰时偶尔是三千二百四十千瓦。可是该厂供电变压器总容量却达七千二百四十千伏安。由于实际功率因数接近于一,也就是多安装了供电变压器四千千伏安。
国家规定:变压器基本电费在西安为一千伏安,每月交纳四元。四千千伏安一年交纳电费十九万二千元,另外交纳地方附加费百分之七。多安装四千千伏安变压器,五年合计多交基本电费一百零二万七千余元。这就提高了产品成本,多占了建筑面积。
多装的四千千伏安变压器空载损耗也很大,五年多耗电能六十一万四千二百度。这对能源是很大的浪费。
其实,这个矛盾并不难解决。只要按照实际需要,调配负荷,削峰填谷,把这个厂的供电变压器总容量减少到三千二百四十千伏安就行了。
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其它地区的变压器厂也有类似情形。机械制造工厂也是大同小异。企业越大,类似情况越严重。
这种“大马拉小车”现象,电力部电业局一贯反对,可惜却长期普遍存在。
一机部七院电力工程师
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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