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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是相互对立的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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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13
第5版()
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是相互对立的吗?
侯恒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涉及到一系列经济政策的重大理论问题。有些同志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从本质上讲是计划经济,不是商品经济。”或者说二者“是对立统一的结合”。这就是说,在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之间存在着对立关系。对此我想谈点不同看法。
社会主义经济从本质上讲具有两方面的特征:它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又不同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产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并不构成矛盾的两个方面,因此不能认为它们是对立统一关系。二者是从不同方面共同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
长期以来,人们在分析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时,都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决定作用,特别是把私有制看作是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从而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商品和货币。现在看来,这样的认识有重新研究的必要。
商品经济自身的发展历史表明,它的存在和发展同所有制形式并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商品经济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到现在为止,已经经过了简单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三个阶段。事实表明,商品经济作为一种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形式,它自身并不代表独立的生产方式,总是要依附于这种或那种生产方式并为其服务。它的存在与否并不取决于这种或那种所有制形式,而是决定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出现,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同时又是生产力发展不足的表现。只要社会生产的发展还未达到按需分配的程度时,为了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满足社会的需要,就不得不在等价基础上通过商品交换建立人们之间的经济联系。商品交换开始是在氏族之间进行,以后才逐渐发展到个人。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公有制的瓦解。一般政治经济学教材上都把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归结为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这样一方面把私有制作为商品经济存在的前提条件;另方面又不得不承认历史上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出现,这显然是自相矛盾。
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论述,也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过程中逐步加深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曾从理论上得出商品经济将随同私有制的消灭而消灭的结论。列宁和斯大林在十月革命前后,都曾说过社会主义要消灭商品货币经济,但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却使他们逐步修改了自己的结论。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用自己的实际言行,向我们表明真理只能来之于实践并受实践的检验。那种认为商品经济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有着对立关系的看法,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没有根据的。
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同时重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有人认为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必须通过价格来表现,而价格的形成又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因此把价值规律看作一种带有自发的盲目性的破坏力量,是同有计划发展的规律互相对立的。这是把价值规律的内容同实现价值规律要求的表现形式混为一谈了。
价值规律从它的内容讲,就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规律。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是这一规律提出的客观要求。实现价值规律的这一客观要求,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价格的变动完全带有自发性和盲目性,从而不可避免地会给社会劳动造成巨大的浪费。这种盲目的破坏性作用只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特有的现象,绝不能作为价值规律固有的特征。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完全有可能自觉地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制定计划价格,调节市场供求,从而避免那种无政府状态下带来的盲目破坏性。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丝毫也没有减弱价值规律调节作用的重要性。它要求国民经济计划必须建立在对市场需要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应当以销定产,而不能以产定销。那种单纯为了完成所谓“产值”计划而不顾市场需要的现象是十分荒谬的。这样不重视价值规律作用的作法如不纠正,就有可能使我们的计划经济走向反面——出现生产的无政府状态。
(摘自河南《学术研究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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