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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住宅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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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19
第1版()
专栏:

加快城市住宅建设
本报评论员
近两年来,我国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较快。全国城镇和工矿区住宅竣工面积,一九七八年比一九七七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三,一九七九年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五十。许多城市还结合房屋维修,改建、扩建、翻修了一批住宅,增加了居住面积,改善了居住条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镇居民的关怀。
但是,城市住宅建设仍然是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干扰破坏,城市住宅欠账过多,再加城市人口急剧增长,住房紧张状况至今未见缓和。这就需要我们再接再厉,继续把加快住宅建设作为经济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解决住房问题作为搞好安定团结、调动广大职工建设四化积极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多建城市住宅,努力做到“新账不再欠、旧账积极还”。
加快城市住宅建设,除国家投资外,必须发挥地方、部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今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虽然压缩,用于住宅建设的补助投资还是略有增加。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地方、部门、企业将比过去拥有更多的财力。因此,组织地方、部门、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住宅,已成为加快住宅建设的重要途径。去年,全国企业集资数额,占城市住宅建设投资的三分之一,辽宁省高达百分之四十二。各地实行的中小企业集资统建,统建与自建并举,等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要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多集资金,多筹材料,同时鼓励私人建房,力争今年建成的住宅数量超过去年。
住宅建设计划一定要及早落实。象去年那样,各地要把住宅建设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所需建筑材料优先保证供应。随着城市住宅建设规模的逐年扩大,建筑材料供应比较紧张,已成为多建住宅的主要障碍。我们国家这么大,城市这么多,都要国家供应建筑材料是不可能的。除了国家预算内安排的住宅建设,所需材料由国家供应之外,自筹资金建设住宅所需的材料,主要由各地区、各部门尽力解决。要清仓查库,充分利用积压物资。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使用行之有效的代用材料。要抓好住宅建设所需短线材料的生产和供应。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降低材料消耗,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以节约求增产。
切实做好建设前期工作,缩短建设周期,提高竣工率。最近两年,住宅竣工率全国平均只有百分之五十多一点,远没有达到一九六五年百分之七十五点四的水平。主要原因是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住宅区规划、房屋设计跟不上,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因此,一定要坚持规划、设计走在施工之前,提高设计质量。住宅设计既要标准化,又要多样化,讲点艺术性,防止千篇一律。根据规定抓紧征地、拆迁工作,以利按期施工,力争按施工计划进度完工,提高竣工率。
加强配套工程建设,提高住宅交付使用率。目前,许多城市都有一批住宅不能及时交付使用,主要由于配套工程没有跟上。建设住宅,光有房子不行,必须水通、灯亮、暖气热。我们不能单纯追求住宅竣工面积的数量,而要看能否交付使用。从做计划开始,就要考虑生活配套设施。成街成片建设的住宅,应有小区规划。小区布局力求适用、经济,既能满足当前要求,又能适应将来发展。商业、服务行业网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站和道路、给水、排水、供暖、供电等设施,新建住宅区均需统筹合理安排。
就全国来说,住宅施工质量多数是比较好的,但是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优良品率仍然较低。多建、快建,决不允许忽视工程质量。要继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努力提高优良品率。近几年来,全国住宅造价偏高,而且每年都在上涨,这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除了某些客观原因之外,主要由于设计不尽合理、施工管理不善、材料消耗大、劳动生产率低,以及浪费严重、物料丢失造成的。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降低消耗,避免浪费,严防丢失,大力降低造价。
城市住宅建设,一定要服从城市规划,与旧城改造相结合。住宅建设占地较多,它的布局不仅影响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安排,而且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市容。因此,不能容许各自为政、爱在哪里建造就在哪里建造,而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建造。对自建住宅更要严加管理,不能放任自流。我们要通过住宅建设,逐步地改善城市面貌,将每一座城市建设得更加美丽,使广大职工和居民有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便为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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