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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制订“人民教师”“人民医生”等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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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19
第6版()
专栏:

朝鲜制订“人民教师”“人民医生”等称号
新华社平壤三月十八日电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朝鲜决定制订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民教师”、“人民医生”、“人民药剂师”称号,以表彰在教育和医药卫生部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医生和药剂师。
这一决定是由金日成主席签署的朝鲜中央人民委员会三月十五日分别颁布的政令中宣布的。
朝中社说,有关这些称号的政令规定,“人民教师”称号将授给那些在教育部门工作了二十年以上并在贯彻朝鲜劳动党的教育政策和“社会主义教育提纲”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功勋教师”以及具有同样条件的获得共和国劳动英雄称号的教师。获得“人民医生”、“人民药剂师”称号者,必须是在医药卫生部门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生、药剂师以及获得共和国劳动英雄称号的医生、药剂师。他们必须在保护与增进人民的健康,提高医术和救病治伤,发展药物品种与数量,提高药物质量,以及培养医护人员等方面作出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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