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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抗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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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20
第5版()
专栏:法律知识

什么叫抗诉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要求人民法院审理纠正而提起的诉讼。它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
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抗诉,分为按上诉程序提起的抗诉和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两种形式。
按上诉程序提起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要求进行第二审审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它是针对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的,并且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方为有效,所以叫上诉程序的抗诉。同时,法律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时,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撤回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抗诉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另一种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提起的抗诉。这种抗诉同上诉程序的抗诉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的。因此,法律规定,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本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无权直接提出抗诉,而必须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抗诉。人民法院在接到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后,应当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庭。
人民检察院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是为了防止错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是为了纠正错判。虽然情况不同,但都是为了配合和监督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更加准确有效地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
(王存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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