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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军分区某部副连长王福芝 吊打妇女强迫离婚 该军分区党委会已予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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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6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石家庄军分区某部副连长王福芝
吊打妇女强迫离婚
该军分区党委会已予处分
石家庄军分区某部副连长王福芝(中共党员)强迫妇女范赃妮离婚,并协助落后家长,将范赃妮非刑吊打,严重违犯了党和人民政府保障婚姻自由的法令和政策。石家庄军分区党委会已给以警告处分。
范赃妮是栾城东关人,今年十九岁。她和邻居张昌元(二十一岁,现为栾城公安队队员)感情很好,双方都有结婚的要求。但赃妮的父母不允许他们俩人结婚。今年二、三月间,赃妮又向他父母提出要和昌元结婚,她父亲还是不许,把她打了几顿,并忙着给她找婆家。赃妮坚持要求婚姻自主,亲自去找村妇会主任和村长赵福、村支部书记宋二丑,要求帮助她解决婚姻问题。妇女会主任和村长等便去找赃妮的父亲范志彩,向他解释人民政府的婚姻政策,劝他同意赃妮和昌元结婚。范志彩起先还是不肯,后来就勉强同意了。三月二十六日,昌元和赃妮就向政府正式登记结了婚,小俩口的生活挺美满。
赃妮的哥哥范连东,在石家庄军分区某部当战士,知道这事后,便认为是昌元和村干部欺侮他家。该部副连长王福芝,也认为这是一个侮辱军属问题,便在三月二十九日带了三个战士,和范连东到范家。这时赃妮在婆家。王福芝便叫范志彩把赃妮叫回来。赃妮回来后,王福芝便劝她和昌元离婚。赃妮说:“婚姻要自主,我愿意和昌元结婚。”王福芝恼羞成怒,便和范志彩说:“你们动家法吧。”于是范志彩便把赃妮绑起,吊在梁上。王福芝并叫他所带来的三个战士到房上、门口站岗,以防有人来。王福芝要赃妮拿出结婚证来。赃妮不给。她哥哥连东便用枪托打她。赃妮嚷痛时,她父亲便用手巾堵住她的嘴,直到赃妮昏迷过去。王福芝怕出人命,才把赃妮解下来,从她衣袋里搜出结婚证扯掉了。在他们吊打赃妮时,她母亲心痛不敢说,偷着传出信去。村长赵福、民兵中队长荣喜祥知道了,便到范家去。但去了二次,都被门岗挡了回去。赃妮的母亲给王福芝等做杂面。她盛了一碗要给赃妮吃,王福芝便说:“这样的闺女,还让她吃饭!”吓的她娘把饭赶紧端回。最后,王福芝觉得事情办得差不多了,便得意洋洋地回去了。
王福芝走后,范连东与其父把赃妮锁在家里,继续强迫赃妮和昌元离婚。赃妮没有办法,便假装应允和昌元离婚,和她父亲同到栾城县人民法院去办手续。到了法院,赃妮便说出事实经过,并坚持婚姻自主原则。栾城县人民法院经过详细审讯,认为范赃妮与张昌元的婚姻是合法的;范志彩限制女儿婚姻自主,并用非刑吊打,应予暂时扣押、给予教育。王福芝听说政府判决范赃妮婚姻有效,还表示不满。
石家庄军分区党委会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为整饬军纪、党纪,给王福芝以党内当众警告、党外警告的处分,并把事实经过及处理情形通报全军。
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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