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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一区书贪污舞弊黄冈地委给予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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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6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黄梅一区书贪污舞弊黄冈地委给予处分
湖北省黄梅县小池区中共区委书记侯建山,自去年夏天到职后,接连违犯政策,贪污自肥。现已受到党的严厉处分。兹将其错误事实列举如下:
第一,去年秋天该区水灾发生后,少数灾民使用银洋买东西。侯建山就利用区公所名义,私印银洋没收证,派人四出没收银洋。有一次,他以清查鸦片为名,在小池区十二保没收了银洋十元、金戒指两个、金耳环一对。
第二,侯建山以区公所名义私自印发并强卖通行证,规定行人必备,且都要贴本人相片。他把通行证交给小池照相馆代卖,每张索价三升到五升米。他承认前后共卖了五百多张,通行证的号数已有七百多号了。
第三,他组织了十几个流氓,以打柴作借口,砍了堤上七十多棵树。他又介绍那些人到银行借款八十万元。结果那几个流氓跑的跑,躲的躲,借款迄今无法追还。
第四,去年上级拨五千斤米,叫该区买药品给群众治病。他却以每人每月六十斤米的薪金请了三个医生在街上开合作社,让患病者往该社花钱治病。致无钱治病的贫苦群众,得不到及时治疗。
第五,去年冬天,群众斗争恶霸地主王任旺,要他赔出粮食一万五千斤。该恶霸地主本可一次赔偿出来,而侯建山却规定:年前交一千斤,正月初十以前交一千斤,其余一万三千斤延到今年麦收时交清。群众非常不满。后来该县中共县委派人去处理时,恶霸地主王任旺应赔偿的一万五千斤粮食很快都拿出来了。
去年中共黄冈地委发觉侯建山的劣迹后,就指示中共黄梅县委首先予以撤职处分。但该县县委认为干部少,因而表现犹豫、姑息,只把他从小池区调到蔡山区,仍当区农会主席,并参加中共区委会。最近中共黄冈地委会为了整饬干部纪律,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已决定撤销侯建山区委书记之职,并给以留党察看半年的处分。
(转载《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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