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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都要坚持集体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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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23
第1版()
专栏:社论

各级党委都要坚持集体领导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从中央起,各级党委都要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这是健全党的生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应当引起全党同志的高度重视。
列宁指出:“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集体领导是由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决定的,是由我们党所坚持的历史唯物主义决定的。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从来就是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个人不过是集体的一员,个人的作用,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得到正确的发挥。因此,在党委领导工作中,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而不能由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擅自决定。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集体领导制度。继三中全会以后,五中全会又一次强调集体领导的问题。最近公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二条就是“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我们一定要在全党进一步解决这个问题,使党的生活更加健全,党的领导水平更加提高。
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领导机构中的应用。实行集体领导,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但要进行正确的集中,必须在党委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一般都是由各个方面比较优秀的代表人物组成的,他们不但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比较熟悉,而且在相当的程度上集中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和经验。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问题时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不同意见的交流和争论,有各种主张和方案的比较,才能集思广益,作出比较正确、比较周到的决定。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坚持集体领导,必须反对夸大个人作用。我们在充分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同时,并不否认杰出的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但是,我们坚决反对把个人作用夸大到不恰当的程度。列宁说得好:“在人民群众中,我们到底是沧海一粟,只有当我们正确地表现人民所意识到的东西时,我们才能管理。”夸大个人的作用,就会看不到或者看轻群众和集体的作用,势必背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们党的经验都说明,任何领导人,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如果突出个人,独断专行,就一定要犯错误,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三中全会以后,全党认真执行了少宣传个人的方针,各级党组织在实行集体领导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但是,那种口里赞成集体领导,实际上爱好“一言堂”的现象还是不少的。有的党委内部没有充足的民主空气,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或者虽有讨论的形式,但人们不能敞开思想,充分表达意见,不能提出异议,实质上是书记个人说了算。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成了上下级的关系。这是很错误的。毛泽东同志说:“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同时指出,“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党委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都只有一票。当然,有些担任第一把手的同志,确实水平比较高,提出的见解和主张往往比别人高明,使人们很自然地信服。即使这样,搞“一言堂”也是很危险的。一个人不论怎样有经验有能力,都是有局限性的,个人的智慧如果不同集体的智慧相结合,难免要作出片面的甚至错误的决定。
在这里要注意一个问题:党的各级组织,允许不允许有不同意见存在?历史经验证明,允许不同意见存在,有不同意见的辩论,并不是坏事。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促使我们更深入更细致地分析和研究问题,想到事情的几种可能性,估计情况的几个方面,这样,大家就可以谨慎一些,把事情办得更周到一些,就可以少犯错误。过去我们不少党委会往往不允许有不同意见存在,甚至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随便扣帽子,结果就形成了在任何问题上都是“一边倒”的现象。我们不反对经过充分讨论而达到的真正的意见一致,但一切问题都“一边倒”,没有充分的讨论,没有任何不同意见,那就和“一言堂”一样,都是党内生活不正常的表现。搞“一言堂”,本人当然要负主要责任;但是那些在原则问题上唯唯诺诺,任何时候都赞成第一把手的意见的人,也不能辞其咎。很明显,如果大家不搞“一边倒”,“一言堂”就会受到抵制,就不容易行得通。所以,我们要大力提倡开动脑筋,独立思考,提倡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曲意逢迎,投其所好,是剥削阶级的庸俗作风,决不允许带到党的各级领导机构,来腐蚀无产阶级的战斗指挥部。
加强集体领导,决不是否定或者减轻个人的责任。党中央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中,就曾明确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了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目前在党的领导工作中,效率不高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效率不高,同缺乏明确的、严格的个人负责制有很大关系。如果把集体领导看成事无巨细统统都要拿到党委会上讨论解决,我们就会淹没在会议之中,而做不成任何事情。如果认为集体领导就是集体负责,个人没有什么责任,结果就会造成无人负责。真正搞好集体领导,党委每个成员都要按照分工,独立负责地、切切实实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不要光说现成话,只知照搬上面的东西。不要遇事都要求书记点头或摇头。要敢于负责,敢于根据中央的精神和党委的决议,结合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大胆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凡是自己应该解决和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要往上推,也不要拖到以后让党委去讨论。推和拖是要误事的,也不能增长才干。在集体领导下,每个成员都能独立负责地、创造性地进行工作,这个党委才会是充满活力的、富有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的。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基本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我们党的生活就比较健全,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就高,党的领导就比较正确。违背了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我们党就要遇到挫折。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被严重破坏,我们党就遭到空前的灾难。历史的经验从正面和反面教育我们,要建设一个好的党,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非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不可。党中央在这方面已经带了个好头。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准则》,把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健全起来,使我们党更好地担负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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