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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办事效率 内蒙古区党委书记集体办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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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23
第1版()
专栏:

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办事效率
内蒙古区党委书记集体办公
新华社呼和浩特三月二十二日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根据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建立书记集体办公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在讨论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时认为,过去在党的领导机关中,处理问题常常是公文旅行、划圈圈,一个问题拖很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这种作风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
他们决定,建立书记集体办公制度,由秘书长和有关同志提出要处理的文件和问题,经各位书记一起交换意见,定下来就办。
过去事无巨细,很多都要拿到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上讨论,全体常委加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共二三十人,不管讨论的问题与己是否有关,都得参加会议,每周少则开会两三次,多则四五次。建立书记集体办公制度后,自治区党委常委每月只举行两次例会,讨论解决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书记们集体处理,具体工作按分工由个人负责。
这样,既保证了集体领导,避免了个人独断重大问题,又把大部分同志从会议上解放出来,使他们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自治区党委还强调要开短会,说短话。书记集体办公隔日进行,每周三次,事多则长,事少则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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