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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同官煤矿 纠正忽视保安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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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7
第2版()
专栏:

  陕西同官煤矿
纠正忽视保安工作
【西安讯】据群众日报讯:原官僚资本旧企业公营同官煤矿,解放后因领导干部没有积极改进管理,并盲目发展生产,忽视安全,致造成惨重惊人的伤亡现象。
该矿井下天然安全条件较好:水少,无沼气,一般天板比较坚固;但由于管理上存在着官僚主义恶习,结果伤亡事件反比其他矿区超过多倍。从去年五月到今年三月产量共为十三万七千九百余吨,竟死亡十五人(内有租采井死二名,另病亡十二人不在内),伤八百四十七人;平均采煤不足万吨即死一人,每万吨伤六十二点三人;如与全国第一次煤矿会议所公布的东北煤矿每五万吨死一人,每万吨伤五人作比较,则死亡率比东北煤矿超过五倍,受伤率超过十二倍。对于这一非常严重的现象,该矿平时并未引起注意,反认为每万吨死一人是平常的现象。工人死了之后,行政方面也只是批个“照章办理”,发点抚恤费(除两月工资外棺殓费约百斤面价)就算了事;从不进行工作检讨,也不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不注意安全设备与安全检查。如井工王骡已被砸死还不知道,直到家里来找,第二天才发现了。九号井筒在春节开工前没有检查,以致井工吕厚韩下到井底被井帮落冰砸死。在竞赛中也不注意劳动保护与安全检查,不仅砸死工人一名,连准备培养的井工劳动英雄朱天五,因劳累以致死亡。这种对工人生命不负责任的态度,直到今年二月以后才被开始纠正。新任军事代表吴守训到职后,发觉接二连三地死伤人命即引起很大警惕,并订出“安全条例”,领导检讨追究责任,伤亡即形减少。该矿自三月份交由西北工业部负责整顿后,已进行了若干重大变革。因此,除对以前负有责任的人员应按情节轻重给以必要处分外,今后如何积极地进行思想教育仍为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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