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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华爆炸事件善后委员会 决定三项救济灾民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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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7
第3版()
专栏:京市新闻

  辅华爆炸事件善后委员会
决定三项救济灾民办法
【京市新闻处讯】辅华火药厂爆炸事件善后委员会顷决定救济办法三项如下:
(一)关于受灾市民的救济:①受伤送医院者,医药费完全由政府负责,由善后委员会处理;②凡灾民在城内或在其他地方有亲友者,可领一部分救济费去安身,以便恢复其生活及业务;③鳏寡孤独无劳动力,生产力并无可靠亲友者由政府收容;④凡比较有劳动力可马上恢复生产者由政府低利或无利贷款或救济一部分,以使其很快恢复生产。
(二)修房办法:①尚可修理者由驻军协助人力,由政府补助一部分购料款项或请木匠、瓦匠等技术人员参加修建,其余由自己设法,至于补助多少,由街长、区政府调查后按破坏程度决定;②完全不能修理者,由政府补助搭席棚或敞棚;③自己有能力修理者,由驻军协助人力或由政府用以工代赈方式协助人力;④机关房屋由各机关自行解决。
(三)关于税收:灾区可酌量减税、免税、或缓缴,具体办法由街长、区政府调查后决定。
全部办法俟市府一、二日内调查具体情况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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