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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敢于同坏人作斗争的无畏战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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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01
第1版()
专栏:

做敢于同坏人作斗争的无畏战士
本报评论员
去冬今春,各地在整顿社会治安中,涌现出一大批敢于同刑事犯罪分子与其他坏人坏事作斗争的模范人物。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民警、共产党员侯培生同志,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挺身而出,奋勇擒敌。旅大市电车乘务员牟德新、邵明杰以及工人张连忠、王善宝等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向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英勇斗争。他们谱写了一曲曲扣人心弦的凯歌。这是继北京市公共汽车售票员曹振贤同志之后涌现的值得赞颂的英雄人物。
我们要进行四化建设,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整顿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近几年来,通过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拨乱反正,社会治安秩序正在逐步趋向稳定。但是也要看到,目前还确实存在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就是其中一个突出的方面。这就需要有更多的曹振贤、侯培生、牟德新等同志这样的无畏战士,勇于同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四化建设的犯罪分子和其他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
在我们国家里,犯罪分子无论何时何地总是极少数,在群众中是极端孤立的。人民群众有无产阶级专政作坚强后盾,有国家法律作有力武器,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办法战胜一小撮为非作歹的犯罪分子。列宁说得好,对于流氓、骗子之类的敌人,“应当由全体人民加以特别监视,当他们稍一违犯社会主义的规则和法令时,便应无情地加以惩治。在这方面表示任何软弱,任何动摇,任何悯惜,都是对社会主义的莫大罪行。”同犯罪分子和其他坏人坏事作斗争,是全体人民特别是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遇到犯罪分子作恶,只要有人敢于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周围的群众奋起支持,犯罪分子就会受到应得的制裁。如果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袖手旁观,不闻不问,实际上等于对罪犯的纵容。象那个身强力壮的姜世友,听任犯罪分子肆虐,贪生怕死,临阵畏缩,完全放弃了共产党员的战斗责任,理所当然地遭到人们的严正谴责。公安司法机关对那些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破坏四化建设的现行犯罪分子,一定要依法从严惩办,及时处理,以支持人民群众的斗争。
当前,大力表彰和宣传曹振贤、侯培生、牟德新等同志的英雄事迹,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把学习这些同志的活动,同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整顿党风党纪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使广大党员、团员和干部、群众,都以他们为榜样,对照自己,鞭策自己,争做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无畏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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