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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判处李照侠栾川道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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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02
第1版()
专栏: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判处李照侠栾川道死刑
据新华社哈尔滨四月一日电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公开审判罪犯李照侠、栾川道。李照侠被依法判处死刑,栾川道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三月十六日下午,李照侠和栾川道结伙在公共汽车上扒窃拒捕行凶、劫持客车潜逃,在民警和群众的密切配合下,被迅速捕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审理查明,罪犯李照侠过去有偷开汽车、殴斗伤人等不法行为,栾川道有扒窃等犯罪行为。这一次他们竟敢拒捕行凶,刺伤刑警,抢夺枪支,劫持汽车,严重地危害了社会治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今天公开审判了这两个犯罪分子。经法庭合议认定:李照侠、栾川道所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一百五十条和一百五十三条,判处被告李照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栾川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对判决如果不服,可在十日之内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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