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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集体企业有“三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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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05
第2版()
专栏:

街道集体企业有“三难”
编者按:这封来信反映的集体企业财产被平调,多劳不能多得,原材料供应得不到保证,以及政治上不能同国营企业一视同仁等问题,在许多地方也是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不利于集体企业的发展。编辑同志:
目前有一些地区对集体企业的许多作法,仍然延用二十多年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时的办法,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集体企业的发展。尤其是街道集体企业,更是处处挨卡受压。我们对丹东市珍珠路街道办事处所属集体企业的调查,发觉集体企业有“三难”。
一、各种费用开支名目繁多,企业扩大再生产难。街道集体企业除按规定向国家缴纳工商营业税和利润所得税外,地方又追加了管理费,统筹建设基金。此外,还有什么战备费、支农费、街道干部的工资费等,集体企业负担确实太重。这个办事处所属的针织七厂,去年年产值为七十四万元,实现利润十万元,在交纳所得税、工商税、统筹基金、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后,仅剩下一万一千元,只占利润的百分之十点一。
二、工资待遇不合理,职工队伍稳定难。这个办事处所属的五个工业厂点,每年总产值二百三十多万元,从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九年,向国家交纳税金二十四万五千七百多元,为兴办集体商业、服务业投资二十四万二千多元,贡献这样大,职工却不列入编制,技工的工资同市区属的集体企业差额是六元三角,同国营企业比差得更多。
三、物资供应上受卡,集体企业原材料供应难。这些年,在原材料、燃料供应上,对街道集体企业卡、压、挤,使街道企业的物资供应缺口大,供应的原材料也不合规格,价格还高。设备大都是国营企业淘汰下来的,原材料多是靠“关系”搞来的。生产用煤不列入国家计划,仅此一项每年多花许多钱。
另外,街道集体企业干部不算国家干部,企业不能成立工会等,都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这些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以促进集体企业的发展。
辽宁省丹东市 杜学东 杨丛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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