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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发出通知 对轻纺物资实行优先运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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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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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家经委发出通知
对轻纺物资实行优先运输
本报讯 为了贯彻国家对轻、纺工业实行“六个优先”的原则,确保轻工、纺织工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满足市场供应、出口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国家经委最近发出对轻工、纺织物资实行优先运输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属轻工、纺织产品,轻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用于轻纺工业生产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都属于优先运输的范围。对重点轻纺工业企业所需物资,要给予重点保证。交通运输部门要将轻纺物资的优先运输,贯穿到运输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做到优先安排运输计划,优先承运,优先进货,优先配车(船),优先装车(船),优先挂运,优先卸车,优先疏运。为了解决农村供应轻纺原料的运输,铁路部门要适当安排沿途零担、摘挂列车;沿海、内河、公路运输部门要做好小港、城镇货物集散的运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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