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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赵锡中盗窃巨款被处决 张犯投案自首从轻判刑三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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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07
第1版()
专栏:

主犯赵锡中盗窃巨款被处决
张犯投案自首从轻判刑三年
新华社北京四月五日电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召开宣判大会,宣布依法判处贪污犯赵锡中死刑。同案犯张建伟因作案后投案自首,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贪污犯赵锡中原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丰台区办事处海慧寺分理处铁匠营营业室出纳员。一九七九年一月,赵锡中勾结张建伟,预谋从本单位营业室盗取巨款,赵犯并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同年二月十三日深夜十一时许,赵、张两犯到铁匠营营业室作案。张犯在墙外放哨接应,赵犯越墙潜入营业室,盗走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认为赵锡中利用职务之便,勾结他人,盗窃国家巨款,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判处赵锡中死刑。张建伟因作案后慑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在党的政策感召下,投案自首,并且揭发了主犯赵锡中的罪行,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赵锡中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赵犯已在宣判大会后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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