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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决定增加教育经费 教育事业费比去年增加近百分之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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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10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决定增加教育经费
教育事业费比去年增加近百分之十
本报讯 北京市今年的教育事业费,比去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七。这是最近召开的北京市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一九八○年财政预算确定的。
去年十二月召开的北京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十几名代表分别提出了《适当增加中小学教育经费》和《关于增加小学教育经费来源》的提案。这些提案提出后,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指派工作人员会同市财政局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方案。通过调查,有关领导部门深切感到中小学教育经费太少,难以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因此,在制订一九八○年财政预算时,市里决定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加百分之九点七,占全市总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十二点七。其中,市机动财力用于教育事业的三千七百四十万元,首先用于弥补中小学经费的不足,增加班主任津贴和超课时报酬;其次,是安排大学分校的经费;第三,是给新住宅区建的三十多所中小学增加经费和设备。
此外,职工业余教育经费也有所增加。如果把工业、交通、农业、商业、卫生等部门办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经费以及基本建设拨款中用于兴建大、中、小学校舍的投资计算在内,那么,今年北京市的教育支出总数为二亿二千二百多万元,占全市总支出的百分之十四点五。
北京市今年财政预算增加教育经费的意见,在这次市人代会上提出后,得到许多代表的拥护。有的代表说,虽然增加了经费,但我们还要节省开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四化建设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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