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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通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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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14
第5版()
专栏:法律知识

什么是通缉?
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逮捕在逃被告人的一项侦查措施,是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的一种形式,也是动员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在逃被告人,是指经过侦查查明犯罪但还没有拘捕就已潜逃的被告人,或者已经捕获在押但又逃跑的被告人。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有权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对于被通缉在案的被告人,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人民团体和公民都有权利和责任协助追捕,一经发觉,应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对被通缉的被告人,在被拘捕或扭送时如果拒捕,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给以一定的惩罚。如果被告人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给以适当的从宽处理。
(张玉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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