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让社队有产可超有惠可得 吉林调整政策鼓励多种大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15
第1版()
专栏:

让社队有产可超有惠可得
吉林调整政策鼓励多种大豆
据新华社长春四月十四日电 新华社记者范向群报道:吉林省调整种植大豆的有关政策,让种植大豆的社队有产可超,有惠可得,口粮不少,鼓励社员多种大豆。
吉林省是我国著名的大豆产区。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这个省的大豆种植面积大、总产量高、质量好。但是从六十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玉米单产的大幅度提高,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大豆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就逐年下降,不能满足国家外贸和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
去年,吉林省革委会对大豆生产下降的问题作了调查研究,发现主要原因是大豆单产偏低,种大豆不如种玉米得的实惠多。为了鼓励多产大豆,省委、省革委会今年陆续发了三个文件,决定采取下列政策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
——适当调减各地大豆“一定五年”的征购基数,全省总计调减了百分之六十左右。适当调减大豆征购基数后,种大豆可以和种玉米一样有产可超,有利可得。
——大豆征购基数调减后,国家超购的粮食和大豆,由现行的粮豆混合加价办法,改为粮豆分别计算加价。由于大豆价格比粮食价格高,分别计算加价,可以使多种植大豆的社队,多超购多增加收入。
——生产一斤大豆按生产二斤玉米来计算社员应留口粮的数量,但计算粮食产量和征购任务仍按斤豆斤粮。
——按今年下达的大豆征购任务数,每百斤大豆奖售化肥十五斤,专项下达,用在大豆生产上,秋后生产队要保证完成交售任务。完不成的,从第二年分配的化肥数中扣回。
——今后评比农业先进县、社、队,把完成国家大豆征购任务情况,列为考核条件。
吉林省革委会还要求农业科研部门,加紧大豆的科研工作,积极培育适合本省自然条件的高产品种,尽快摘掉大豆是低产作物的帽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