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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各庄拆卖房屋问题 滦南县府报告调查处理经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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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9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关于胡各庄拆卖房屋问题 滦南县府报告调查处理经过编辑同志:
五月十日人民园地刊登了批评我县胡各庄“村干部拆卖群众房屋”一文。这个批评是很好的。现将我们调查处理的情况告诉你们,请予公布。
一、文中说:“胡各庄过去是一个繁华的集镇,现在却成了个人烟绝少、荒凉破落的村庄了。”这是事实。该村拆房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九四五年,伪满军占据这里的时候,为了修兵营拆掉房子六十间;本村农民自己拆了十三间。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时,本村农民拆了地主和伙会(一种地主武装)的房子四十间。一九四九年,经过群众大会决议,把烧锅房十二间(这是本村胜利果实,未分配)卖掉,买了防疫苗给群众注射。农民自己将分得的房子拆卖了六十八间。村干部阎青、靳杉拆掉自己的房子共五间(将拆下的材料修理了别的房子)。由此看来,说“村干部拆卖群众房屋”不是事实。
二、村主任(即村长)麻尚文,在工作上办法少,方式简单,说话态度不好,引起群众不满。譬如军属找他解决问题,他有时就和军属吵起来,使军属有问题也不敢向他反映。
三、“解放后区村干部贪污腐化”一点,这是过去发生的事情。前任村支书麻殿臣,组织委员郝俊山二人,因贪污本村和政府的公粮,已在去年受到处分。现任干部没有贪污的事实。
总之,该村造成严重的拆房子事件的原因是:(一)因为县、区领导上对此问题熟视无睹,未能及时予以制止。(二)该村人少房多,土地改革时分得零散,群众不便居住,因此将房拆了。(三)该村连续五年都发生水灾,群众生活异常困难,因此拆卖房屋维持生活。对此问题,我们前后曾进行了三次调查。群众对现任干部,特别是对村主任麻尚文有意见,主要是说他强迫命令,对待群众态度不好等等。因此,我们对于干部采取了改造教育的方针,让村主任麻尚文群众公开道歉,承认错误,保证今后不再强迫命令,并要求群众监督。县、区政府也在群众会上作了自我检讨,以便由此达到政府与群众、干部与群众的进一步团结,把工作做好。
滦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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