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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沿岸开办八个外贸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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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18
第1版()
专栏:

长江沿岸开办八个外贸港
据新华社北京四月十七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长江沿岸开办了八个对外贸易运输港口。这八个港口是:江苏张家港、南通、南京三港,安徽芜湖,江西九江,湖北武汉,湖南城陵矶,四川重庆五港。从今年三月份以来,有关部门已陆续在这些港口开始办理对外贸易运输业务。
这些港口开办外贸运输,对于利用长江水运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现在,沿江各省的出口物资可以就近装船直接运往国外,这样就减少了中转环节,加快了出口物资的运输。为了把沿江各省的外贸运输组织好,有关部门已分别在八个港口所在地建立了外贸、外运、海关、港务监督、船舶检验、卫生检疫、商品检验、银行、外轮代理、供油供水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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