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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改变公社干部结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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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18
第5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需要改变公社干部结构
随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农村人民公社的干部配备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越来越突出了。
从岳阳地区看,公社的干部,多则三十名,少则十几名。公社党委会配有正副书记和组织、宣传委员;公社管委会配有正副主任和公安、司法、武装、青年、妇女、民政等专职干部。还有几名没有明确职务的“办队干部”。名正言顺的农、林、牧、副、渔专职业务干部,则为数极少,甚至没有。以临湘县为例。这个县是半山丘半湖区,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的生产潜力都比较大。全县二十八个公社、农场和集镇,有五百一十三名干部,但农、林、牧、副、渔专职干部很少。有七个生产粮棉的公社,耕地面积占全县近一半,每年向国家交售的粮食和棉花,分别占全县的百分之五十二点八和百分之九十点八,可是,没有配备一名指导粮食和棉花生产的专业干部。位于长江南岸的江南公社,种棉花二万二千亩,也没有配备一名植棉专业干部。每当培育管理和治虫季节,公社党委只能作一般号召,无人去作具体指导,因此,一些生产环节常常跟不上,单产长期在六十斤左右徘徊。类似情况,其它许多公社普遍存在。
农村人民公社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农业、工业、商业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这种性质决定公社干部的组成结构,必须有各种专业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各负其责。这样,才能加速农村各种生产的发展。
怎么调整和改变人民公社的干部结构呢?一年来,我们地区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的:
一、从机关、部门选调一批对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有一定专长的干部,充实到公社,扩大业务干部的比重。临湘县从县级机关抽调了一百五十四名有专长的干部,充任公社的水稻、旱粮、棉花、茶叶、水产、林业和社队企业的专职干部。同时,对公社原有的部分“打杂干部”,根据其特长,确定专职工作。这样做,既精简了机构,又增加了业务干部。
二、“就地取材”,将行政干部转为业务干部。不少行政干部,虽然没有进过专门学校学习,但是,他们多年在农村工作,对农业生产基本上是熟悉的,具备就地转为业务干部的条件。
三、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根据各人分管的生产成果考核干部,改变过去那种考察奖励干部只凭印象、感情、职务和关系的状况,促使干部钻生产,学技术。
四、积极培训干部,尽快使外行变成内行。各地根据条件,或办农校,或办短期训练班,或送农学院,学习对口专业。
湖南岳阳地委组织部 叶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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