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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工商局对两家商店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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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22
第3版()
专栏:

编者按:开封、贵阳的几个商业单位和个别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任意提价或变相涨价,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加重了群众的负担,这是有害于安定团结的。目前,在物价问题上搞无政府主义的,不仅在开封、贵阳有,其它地方也有。对此,各地领导部门应认真检查,严肃处理,不能等闲视之。
稳定物价是全国人民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坚决刹住涨价风。无论那个单位,凡违反规定任意提价所得的非法收入,要一律收缴财政部门;对违法的人员,要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以至依法惩办。
开封市工商局对两家商店罚款
本报讯 据《河南日报》报道:最近,开封市工商局对两家商店罚了款。三里堡猪肉门市部自去年以来就存在着少斤短两和多收钱少给肉的现象,曾受过警告。今年二月初,该门市部将前腿肉按后腿肉计价,后腿带骨肉按剔骨净肉计价,群众反应十分强烈,被罚款两千元。新街口饭馆经营的烧饼、包子、油条、馒头等食品,经工商部门五次检查,都发现不同程度存在着少斤短两的现象。该饭馆领导干部单纯追求利润,置规定的食品标准于不顾,多次受到警告,仍不改正。工商部门决定,对该饭馆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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