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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已故县委副书记大办丧事 魏县县委不顾群众疾苦挥霍公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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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23
第3版()
专栏:

为已故县委副书记大办丧事
魏县县委不顾群众疾苦挥霍公款
编者按:粉碎“四人帮”三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报刊上一再严肃地揭露、批评了某些干部动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办丧事等违法乱纪的错误行为。但是,中共河北省魏县县委充耳不闻,不顾群众疾苦,仍然利用职权挥霍公款公物,为已故县委副书记大办丧事。这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容许的,必须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地予以处理。
利用职权挥霍浪费人民的血汗,是对人民的犯罪。这与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和作风是完全不能相容的。《准则》明确规定:“禁止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物。”对违法乱纪、挥霍浪费公款公物的人,仅仅进行批评教育是不够的,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凡违犯规定的,其费用开支不予报销,谁出“主意”谁出钱;同时对情节恶劣者,还应给予纪律处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刹住这股歪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侵犯。
据新华社石家庄电 中共河北省魏县县委利用职权,挥霍公款,为已故县委副书记王占鳌大办丧事,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最近,中共河北省委、省委纪委筹备组派人调查了这件事,对魏县县委提出了严肃的批评。
去年十二月五日,魏县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王占鳌因病逝世。当天,县委常委会讨论了对死者的评价、悼词等,决定将遗体火化。县委决定还未传达,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秦雨田却自作主张,批了两立方米上等木料,布置县木器厂连夜赶制一个好棺材。棺材做成后,又就棺材刷什么颜色,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第二天,当县委派人去做家属的工作时,因家属早已得知棺材已经做好,不同意进行火化。第三天,邯郸地委负责人路过魏县时,曾在县委常委会上强调提出,“还是要火化,县委要带个好头。”但是县委不能坚持原则,不仅放弃了原先就地火化的正确意见,而且决定将死者遗体运回老家临西县土葬。十日凌晨,由县委和县革委会领导干部护送,将重达一千五百多斤的大棺材放在一辆卡车上,同时由另一辆卡车装着花圈,其它汽车装着熟肉、馒头、食油、粉条、烟酒等物,一共六辆汽车,浩浩荡荡开往一百五十里外的临西县去。一个月后,家属按封建迷信的习惯为死者祭奠“五七”时,魏县县委组织部一个副部长又同意从县委大院刨出四棵柏树,移栽到墓地。这些错误的做法,在干部、群众中影响很坏。
魏县县委在这次办丧事的过程中,铺张浪费十分惊人。据粗略统计,共花费公款八千六百多元。王占鳌病逝后,县委在有线广播里向全县发了讣告,还规定去年十二月六日这一天不准播放音乐、歌曲和戏剧节目。七、八两日进行吊唁时,县委、县革委会的部、室、办、委负责人和干部日夜分班守灵。县委还通知各单位、各办事处、各公社及死者生前蹲过点的大队送花圈。全县共送花圈三百二十多个,耗费四千五百多元。由于大量购置花圈,县城做花圈的作坊由一家增到四家,花圈价格由每个五元、十元猛涨到十五元、二十元、二十五元。群众气愤地说:书记死了,卖花圈的发了财。县里除为死者做了上等木料的好棺材外,还为死者做了大衣、棉衣、衬衣、制服等,所用衣料都是毛哔叽、涤卡、的确良、丝绸等,此外还有被单、枕头、鞋帽、围巾、毛巾和手帕等。参加治丧和外地前来参加追悼会的人,都由县招待所破格招待,伙食标准是:本县人员每日标准一元二角,个人只交四角;外地客人每日标准一元五角,不向个人收费。加上烟、茶和住宿等费用共开支一千七百八十多元,全部由县财政局报销。县粮食局还补助了粮食五百斤。
魏县是河北省的一个穷县,去年社员平均收入只有四十多元,各生产队拖欠国家贷款达两千五百多万元。魏县县委的一些主要领导人,不是用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激发大家为改变魏县的面貌而斗争,却是不顾群众疾苦,挥霍公款,大办丧事,造成了严重后果。在上级领导机关和群众的批评下,魏县县委的主要领导人和有关负责人,已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和公社书记、县直属局局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上作了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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