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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报废”是不应该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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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25
第4版()
专栏:

这样的“报废”是不应该的
我厂前几年购进一千多吨杨梅树皮,价值四十多万元。在“四人帮”干扰破坏下,厂里因无煤而停产,这批原料一直没有使用。
一九七七年下半年,我厂领导竟向上级申报获准,将这批原料以“霉烂变质”报废了。
这批原料有八、九百吨堆放在仓库内;露天堆放的两堆不超过四百吨。这两堆的表皮,由于几年来日晒雨淋,已霉烂变质,但内里都还是好的。至于堆放在仓库内的,全是好的。
一九七八年二月,我曾向国务院写信,要求处理这件事,挽救这批原料。这封信转到了市里以后,只来了两个干部,召开了一次班组长会议,就无声无息了。
事后,厂长大发雷霆,说有人陷害领导。
这批杨梅树皮是制造栲胶的优质原料。广西宜山、百色,广东湛江等地的栲胶厂一直用这种原料。我厂因无煤而停产,未正式使用过,但多次经化验室化验和小型试验,证明质量良好。
堆放在露天所谓霉烂变质的,最多不超过二三百吨,竟然全部报废作为柴火出卖了。难道不能经过拣选,把那些好的留下来利用吗?
浙江省温州栲胶厂 孔 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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